麻辣社区-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阅读: 5692|评论: 1

[群众呼声] 大修基金[已回复]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5-1-25 09:5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岳池御峰小区才5年就说消防不合格,要动大修基金,不知道当时怎么设计,怎么验收通过的,费用要业主买单,监管单位以前在干什么?
微信图片_20250125095354.jpg
打赏

微信扫一扫,转发朋友圈

已有 45 人转发至微信朋友圈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发表于 2025-2-18 15:16 | 显示全部楼层
网友:
  您好,感谢您的留言,现对您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
  经核实,御峰小区于2019年11月通过消防验收,至今已使用5年有余。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的规定,消防工程保修期为两年,目前御峰小区已过保修期。
  消防工程是一个系统工程,包含消防水系统、防排烟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急照明系统、疏散指示系统、防火分隔系统等设施设备。这些设施设备在预防火灾、火灾预警、控制与扑灭火灾、保障人员疏散、辅助消防救援、降低财产损失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根据前期排查,御峰小区存在的主要问题隐患如下:1.部分住宅及地下室的疏散指示灯和应急照明灯损坏,无法有效引导人员疏散;2.防火门破损、关闭不严、组件缺失、门磁开关故障等,无法有效阻隔火灾产生的高温、烟雾和火焰,难以保障人员疏散所需时间;3.地下室湿式报警阀组水力警铃故障,无法发出警报声,导致火灾前期预警失效;4.住宅楼上的消火栓箱被遮挡,箱内组件缺失,无法正常供水灭火。
  根据《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八十六条的规定,物业保修期内,因建设工程质量问题发生的维修等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不得从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中列支。物业保修期满后,物业共有部分的维修、更新、改造费用,由共有该物业的业主按照各自拥有的物业专有部分面积比例分摊。
  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祝您生活愉快,工作顺利!
  附件:相关图片

                  岳池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2月18日

1.png 2.png 3.png 4.png 5.png 6.png 7.png
满意(0)
不满意(0)
高级模式 自动排版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