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通江县纪检监察部门及公安局经侦大队:
我实名控告涪阳工商所干部寇丽梅,利用职务之便骗取我的钱财,他的理由是她是国家公职人员,她说在她所管辖的范围内什么事都可以帮忙,博取我的信任,骗走我钱财6万元整,有借条转账记录等为证,其行为严重损害了我的财产权益,害我妻离子散,也抹黑了公职人员的形象,涉嫌严重诈骗犯罪
1.寇莉梅在涪阳工商所担任在职干部。
2.控告事实及经过,在2024年4月的一天,经朋友介绍,她说她倒一下信用卡就马上还我,最多用4天时间,然后给我打了借条,借条上面也写的很清楚,只用4天,基于对她公职人员身份的信任,我分别2次转给她6万元现金,有转账记录,有借条,到还款日以后,我就向她索要叫她回款,突然画风一转以各种理由和借口拖延,不接电话,不回信息,后面才知道,我的钱她根本没信用卡,拿去打麻将还她的烂帐去了,我一次又一次的选择相信她,就这样拖到几个月后,我才上门问他要,结果见面以后,态度极其恶劣,寻死觅活,要自杀要跳楼,每一次去了就给点路费打发我,自己亲笔写的还款计划也从来不会给,到时间就哄我骗我,我实在忍无可忍的时候在过年的前几天又去找到她,结果她就耍赖,自残,不知去哪里拿了一把剪刀过来,要自杀,这不是打胡乱说,有他们所长和煮饭阿姨在场看到,她把欠钱就是大爷演绎的淋漓尽致,就这样的人,好心好意帮她,结果问他要钱的时候她就以死相逼,还扬言她在通江关系很好,叫我去起诉,试问这种人渣还配拿着国家给的俸禄为老白姓办好事吗? 她这样做天理何在,王法何在,我恳请相关部门对寇莉梅上述行为调查核实,依法追究其责任,追回我被骗的钱财,保护我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平,我全力配合相关部门的调查工作,提供我所掌握的一切证据。 此人极度丧失信仰,没有人性,嗜赌,喜欢捞偏门,忘领导严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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