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3日,山西大同古城一商户岳先生发视频称,因店铺未按要求开灯,被多名工作人员撬锁进店并将灯打开。2月4日,大同市平城区委办工作人员表示,已关注到此事,确实不合适,正在处理。
公共画面显示,夜晚,岳先生的店铺门外,站着多名身穿制服的工作人员,其中几人用工具撬开了店铺门,7人先后进入店铺内,将店内灯光打开后离开,最后由两名身穿荧光绿制服外套的工作人员使用U型锁将店门锁上。
据大同日报此前报道,春节期间,当地政府倡议大同古城内沿街商户尽量延长营业时间,在夜间开启店铺灯光,让城市的夜晚更加璀璨绚丽。额外的电费,政府将予以补贴。
事件经媒体报道后引发网友热议,“本来打算去大同玩,现在看看还是算了!”“破坏私有财物+私闯民宅!还这么有理?真是惹不起!”“哪条法律规定商家必须彻夜亮灯?又是哪条法律赋予他们撬门的权力?”“有关部门搞亮化的初衷是为了营造喜庆节日氛围,出发点是好的。但工作人员强制撬门开灯的做法太粗暴,不仅损害商户财物,还无视人家合理诉求,执法毫无温度。”更有网友结合江西的营商环境进行讨论,“前有提灯定损,后有撬锁开灯,普通人做生意还是远离江西吧!”
媒体评论称,既然是倡议亮灯,就要把好事办好,要耐心向商户讲清要求,取得商户的理解与配合,同时也要理解商户的难处与诉求,从实际出发,哪有强行开灯与撬锁开灯的道理,这就让倡议变了味,显得简单粗暴,甚至有违法之嫌。看起来灯是亮了,但这样的举动却是在给政府部门的形象抹黑。店铺因未按要求彻夜亮灯被撬锁开灯,是否存在对政策理解与执行上的偏差?是否存在层层加码的形式主义与官僚主义?这些都需要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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