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西大同“店铺被撬锁开灯”事件冲上热搜,引发网友一致声讨。今日凌晨,官方发致歉信,言辞恳切,态度真诚。结尾处特地写到:“真诚欢迎社会各界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宝贵意见。”
既如此,且在此絮叨几句“意见”,是否“宝贵”,待官方认定。
首先梳理一遍事情经过:
1月27日,大同平城区古城街道办事处鼓楼社区发布《古城亮化倡议书》:为营造欢乐,祥和,喜庆等氛围,倡议全体机关单位、企事业单位、商业团体等,在1月27日至2月12日,每晚18点到次日早上6点全部亮灯。
2月3日晚,古城一店铺因未按当地要求打开灯,多名工作人员撬锁进店将灯打开。事发前,工作人员曾向商户下发“最后通牒”:“你不来开灯,一会我们就撬门进去开灯了。”
当晚,商户通过监控发现,几名身穿印有“平城综合执法”字样衣服的人员砸锁破门强行开灯,遂报警,警察置之不理,拨打政府热线,也没有明确回应。
随后,此事在网上发酵,引发热议。
2月5日,大同市平城区古城街道办事处回应称,正在核查此事。
2月7日凌晨1点,大同市平城区在官方发布致歉信,将问题原因归结为:“思想上急于求成、方法上简单粗暴、服务意识淡薄等问题”;对于下步举措,致歉信写到:“将引以为戒、规范管理、改进工作、转变作风,确保类似事件不再发生。”
事件是否到此结束?
此次事件之所以引起巨大声讨,其根本原因在于:为什么“倡议”最终变为“强制”?是谁给了执法人员强行撬门的胆量和权力?
我国宪法第十三条的明确规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然而近几年,“撬门开灯”事件却并非个例,曾经火爆一时的“云浩止耕”、“叶县强拆”等等……这些事件引起网上轩然大波,其根源在于,公民的私权利在公权力面前不堪一击。说到底,大家失去了安全感!自家的门会被撬、自己的农具会被抢、自己的果园会被拆……我们的私权利该如何得到保障?又该如何救济?难道每一次都要走一遍网上曝光、网民声讨、官方重视、公开致歉这样的程序吗?久而久之,官方的权威何在?民众的信任何在?
回到此次“撬门开灯”事件,官方致歉为何避而不谈法律问题?看似态度诚恳,实则避重就轻,思想上仅仅是“急于求成”吗?是对公民权利的极端不重视,是公权力的极度膨胀!
工作人员是否涉嫌违法犯罪?
此次事件中工作人员撬锁进店开灯的行为,不仅是工作方法和沟通上的严重失误,更涉及到法律层面的问题。在未经商户明确同意的情况下,强行打开店铺门锁进入店内,这一行为涉嫌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行政责任方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商户作为权益受损方,有权向作出该行为的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要求对工作人员的违法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和纠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确认行政机关的行为违法,并要求赔偿损失。
民事责任方面: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工作人员撬锁进店的行为可能造成了商户门锁损坏、店铺内物品损失等,商户有权要求相关责任主体赔偿财产损失,包括门锁的更换费用、店内因被闯入可能造成的物品损坏或丢失的损失等。如果因撬锁开灯行为导致商户无法正常营业,商户还可以要求赔偿营业损失,包括预期的经营利润等。
刑事责任方面:
1.非法侵入住宅或经营场所:若工作人员撬锁进店的行为情节严重,可能涉嫌非法侵入住宅罪或非法侵入经营场所相关的罪名。依据我国刑法规定,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故意毁坏财物罪:如果在撬锁过程中对门锁等财物造成的破坏达到一定金额标准,可能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根据刑法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综上,此事件绝非一封简单的致歉信就可了之,应当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法律调查,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民众需要的是对法律的确信,对公权力的确认,对自身安全的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