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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事实胜于雄辩!请市规自局、市登记中心仔细核对登记薄中的图纸与视频中的房屋结构[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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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2-11 22:1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成都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成都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请你们仔细核对视频中的房屋户型和登记档案中的户型结构。并将该视频转发给你们的大律师看看。
        你们能视频中的把厕所、厨房、入户门搞成跟你们登记档案中所存图纸一样,我公开向你们道歉后从网络中消失并不在发布任何消息。

案涉房屋地址:成都市青羊区金河路63号附1号2栋2单元2楼15号。




登记档案图.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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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2-20 11:23 | 显示全部楼层
尊敬的网友:
    您好,首先感谢您对成都市不动产登记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关于您所反映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成都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于2024年11月1日为您出具了《不动产登记告知书》。如您对不予登记的决定不服,可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60日内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收到本告知之日起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成都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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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5-2-11 22:18 | 显示全部楼层
户型图_1、2、3结构.jpg

这是1、2、3楼的实际户型结构。
左边为2单元,右边为1单元。

请你们结合视频对比该图。



 楼主| 发表于 2025-2-11 22:22 | 显示全部楼层
户型图_4、5、6结构.jpg

这是4、5、6楼的户型结构。
与1、2、3楼的唯一差别就是 卧室A 的门开的方向不一样:1、2、3楼开在左边,4、5、6楼开在右边。

至于是什么原因造成这种局面,请你们从你们非常专业且没有错误的角度详细分析、解读。

我认为,错了就是错了,依法予以更正即可!

事实永远胜于雄辩!


 楼主| 发表于 2025-2-13 08:26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动产单元设定与代码编制规则》
6.1.1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的定着物单元划分规则
1)一幢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包括该幢房屋的车库、车位、储藏室等)归同一权利人所有的,宜划分为一个定着物单元,如别墅、工业厂房等。
2)一幢房屋内多层(间)等归同一权利人所有的,应按照权属界线固定封闭、功能完整且具有独立使用价值的空间,划分定着物单元,如写字楼、商场、门面等。
3)地下车库、商铺等具有独立使用价值的特定空间,或者码头、油库、隧道、桥梁、塔状物等构筑物,宜各自独立划分定着物单元。
4)成套住宅(包括不单独核发不动产权证书与房屋配套的车库、车位、储藏室等)应以套为单位划分定着物单元;当同一权利人拥有多套(层、间等)权属界线固定且具有独立使用价值的成套房屋,每
套(层、间等)房屋宜各自独立划分定着物单元。
5)非成套住宅,可以间为单位划分定着物单元;当同一权利人拥有连续多间房屋时(非成套),可一并划分为一个定着物单元。
6)全部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归同一权利人所有的,该宗地(宗海)内全部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可一并划分为一个定着物单元,如大学、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民宅基地内的房屋等。
6.2定着物单元划分要求
1)定着物单元的权属界线应封闭。
2)定着物单元的权属界线互不交叉。
3)定着物为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应符合相关设计规范、规划要求、施工规范、验收标准和确权登记的要求。
4)定着物为森林、林木等,应符合森林、林木等确权登记的相关要求。

依据次规则,登记图纸中的户型是如何被断定为一套房屋的呢?



 楼主| 发表于 2025-2-14 12:23 | 显示全部楼层
请领导们都看一看,欢迎您们实地查勘、确认

 楼主| 发表于 2025-2-16 13:02 | 显示全部楼层
2024年2月2日-2月4日市登记中心安排颜XX等工作人员上门实地查看,就本人房屋及其楼上、楼下邻居的房屋结构进行实地查看并拍照记录,称已编制成《实地查看报告》。本人曾电话要求复印查看报告,被拒。

今日网络政务公开申请一直提示:请提交证件正面文件。无法完成网络公开信息申请。

 楼主| 发表于 2025-2-24 21:57 | 显示全部楼层
成府复决1725_10.png



你们需要的图纸、批准文件到底该由哪个部门出具?请明确告知。谢谢!


市住建称:不动产登记业务已于2016年全部移交给贵局,需要由贵局及登记中心发起变更或更正登记以后,再开告知函后,他们再进行下一步工作。


市登记中心称:他们只是根据申请登记,需要由规划部门出具的批准文件或图纸。

青羊区住建称:他们没用这个业务、没用这个职能。


青羊区规自局称:他们按上级(市规自局,即贵局)的指导办事,您们发文让他们处理,他们就安排。

2025年2月19日成都市人民政府行行政复议决定已出,复议主体是成都市规划和自然原局,不再是成都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贵局应该也已经送达,请处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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