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反映南江县安驰机动车驾驶员培训
有限公司事项的回复
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南江县安驰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违法违规占地建设”的问题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人员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经核实,一是立案查处情况。2017年12月22日我局对南江县安驰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在南江县南江镇朝阳村五社占用集体土地修建驾训场进行立案查处,2018年5月10日作出南国土资〔2018〕第07号行政处罚决定。2018年7月6日当事人南江县安驰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向南江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2018年10月10日南江县人民政府作出南府行复决〔2018〕3号行政复议决定书:维持被申请人2018年5月10日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南国土资〔2018〕第07号《行政处罚决定书》)。
二是行政处罚决定履行情况。2018年10月15日南江县安驰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缴纳了部分罚款。2019年5月6日我局将南江县安驰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未履行的处罚决定事项依法向南江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19年6月10日南江县人民法院作出〔2019〕川1922行审12号的行政裁定书:对南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申请执行南国土资〔2018〕第07号行政处罚决定,准予强制执行。
目前,该案件已依法移交至南江县人民法院执行,在案件执行期间,我们也会持续关注案件进展,并与南江县人民法院保持密切沟通。若您有任何新的线索或疑问,请致电南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0827-8222057)。
感谢您对南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南江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2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