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通江县力迅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两河口镇人民政府违法强拆房屋的投诉书
尊敬的通江县人民政府:
我叫杨永建,联系方式188*,现居住于通江县两河口镇鞍子村。2010年9月13日,我购买了本村村民邓立贵位于通江县两河口镇鞍子村的农村房屋。该房屋为穿斗结构,包括一间正房、一个转角房及五个拖延房,还有配套的猪牛圈及石院坝。
2020年4月,通江县力迅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在两河口镇鞍子村实施土地增减挂钩项目。在整个过程中,我完全不知情,上述公司及两河口镇人民政府便擅自将我的房屋拆除,猪牛圈、石院坝也遭拆毁。原本完好的房屋被拆成危房,已无法正常居住,严重影响了我的生活,给我带来了极大的经济损失和生活困扰。
2021年7月,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我将通江县力迅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两河口镇人民政府起诉至通江县人民法院。案件于2021年8月12日开庭审理,但直至今日,已过去多年,我始终未收到法院的判决书。在此期间,我通过多种途径尝试沟通询问案件进展,却一直未得到有效回应,投诉无门,倍感无奈。
此次事件不仅使我的合法财产权益遭受侵害,合法居住权益无法保障,漫长的诉讼等待也耗尽了我的精力与耐心。恳请县委县政府领导关注此事,督促相关部门尽快处理,让我能早日得到公正的判决结果,维护我的合法权益。
投诉人:杨永建
2025年2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