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言人:
您好!您关于“能否弹性提前至60岁退休”的咨询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立即责成专人核实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依据《国务院关于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办法》第三条:“职工达到最低缴费年限,可以自愿选择弹性提前退休,提前时间最长不超过三年,且退休年龄不得低于女职工五十周岁、五十五周岁及男职工六十周岁的原法定退休年龄。”
根据留言内容,您是1968年10月出生的男性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情况符合相关要求,根据《国务院关于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办法》规定,您改革后的法定退休年龄为61岁。若满足最低缴费年限,那么您可以在60岁至61岁之间选择弹性提前退休。如需提前至到达60岁时办理弹性提前退休的,至少在本人选择的退休时间前3个月,以书面形式告知所在单位;所在单位应不晚于职工选择的退休时间当月,按规定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领取基本养老金申请。
因您未预留手机号,无法通过电话沟通为您解答。若您还有其他人社疑问,欢迎拨打全国统一人社咨询服务热线12333进行咨询,感谢您对人社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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