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我提醒你一下,城管和物业一直在积极作为,只是你不知道而已,一直在通知整改,也在协商拆除事宜,以及之前开发商可能存在虚假宣传问题都在积极更进,但是你这个帖子发帖诋毁城管且点击量达2万、操控评论的行为,若存在捏造事实或主观恶意,极可能构成诽谤罪或寻衅滋事罪,面临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更重刑罚。
根据《刑法》第293条,若发帖行为属于“在信息网络上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可能构成寻衅滋事罪。例如,删除正面评论、操控舆论导向,可能被认定为“恶意引导网络暴力”,破坏社会秩序。
根据《刑法》第246条及司法解释,若发帖内容包含捏造损害他人或国家机关名誉的虚假事实,且点击量超过5000次或转发量超过500次(本贴点击量已达2万),即达到“情节严重”标准,可能构成诽谤罪。
根据《关于依法惩治网络暴力违法犯罪的指导意见》,以下情形可能从重处罚:
1. 删除正面评论、保留恶意评论可能被认定为“组织人员实施网暴”或“故意传播虚假信息”。
2. 利用技术手段扩大影响,高点击量(如2万次)表明传播范围广,可能加重刑事责任。
若发帖内容使用公然侮辱性语言(如辱骂、贬损人格),且情节严重(如引发广泛传播或严重后果),可能构成侮辱罪,刑罚与诽谤罪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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