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下乡选择
1974年7月高中毕业后,按照政策规定就必须上山下乡,否则就不能招工,招生、招兵……,所有的一切工作都不会有。
面临下乡有两个选择:一是到知青办安排给本系统(林业)的下乡地点—西昌县樟木公社;一是自己联系(当时也允许)的西昌县红旗公社(现名小庙乡)红卫五队(又叫二大队五小队)(现名安宁村五组)。
两者如何选择是个难题,原因是若到樟木,事情就很简单,按政策直接下去就行了。但是不利之处也很多。第一是每队都下有六名知青,而且都是高中生,其中半数是团员,这样以后在招工、招生、招兵上竞争就大(这是当年幼稚的想当然的想法)。其次是工分日值低(十个工分两角钱左右),工分粮少,离家也远,距西昌城区20多公里;而到红旗公社就要求人,而且要付出代价:帮这个生产队搞点木材以作为交换。知青也照样多,所以又觉得没意思。但好处是这里的工分日值高(十个工分四、五角钱)、工分粮较多,离家近,只有7公里。另外我这人独立性不强,有些依赖心,我哥已先下这里一年了,我去后可以有所照顾。
1973年知青是统一安排下放西昌农场,没有安排下放农村,如果要下农村就只有自己联系,原西昌地区民族干部学校饮事员刁元茂原来是我父亲单位的工人,好交际,与这个生产队熟悉,经他联系后我哥就下到了这里。所以经过调查对比后我决定下到这里,并和父亲到队长马打铁家里去谈此事,谈妥给队上五方木材指标,买回的木料后来用在了生产队新仓库修建上。 8月28日下午我带上行李冒着雨乘坐松香厂的汽车到了红卫五队,两年半的蹉跎岁月就此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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