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新津区税务局领导:
您好!我要投诉四川津诚纸业有限公司,该公司存在严重的违法违规行为,长期欠缴员工社保,至今已长达1年之久且仍未补缴 ,对员工的合法权益造成了极大损害。
在社保缴纳方面,依据《社会保险法》以及《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四川津诚纸业有限公司的行为明显违法。这种长期欠缴社保的行为,致使员工在工伤、生育、失业等方面的保险权益无法得到保障。例如,有员工在工作期间受伤,却因公司未缴纳工伤保险,无法正常享受工伤待遇,医疗费用和后续赔偿都面临重重困难;还有女员工生育期间,本应享受的生育津贴也无法领取。
为维护我们打工者的合法权益,恳请新津区税务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四川津诚纸业有限公司采取以下措施:
1.责令限期改正:依照规定,责令该公司尽快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限期足额缴纳所欠的社会保险费。
2.缴纳滞纳金:要求公司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以督促其尽快补缴欠款。
3.处以罚款:鉴于该公司长期未改正欠缴行为,对其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4.查询、划拨与担保:若公司逾期仍未缴纳或补足社保费,希望税务部门向银行等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决定,并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进行划拨。若公司账户余额不足,要求其提供担保并签订延期缴费协议。
5.扣押、查封、拍卖财产:若公司未足额缴纳社保费且未提供担保,申请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缴社保费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费用。
6.列入失信黑名单:将该公司列入政府机构的征信黑名单,限制其在政府采购、运输、招标等多方面的活动,对公司老板实施限制乘坐飞机等措施。
7.赔偿员工损失:责令公司按照保险标准,赔偿因未缴纳社保导致员工无法享受工伤、生育、失业等保险待遇的损失。
8.员工解除合同与经济补偿:支持员工依据《劳动合同法》,因公司未依法缴纳社保而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
我们这些打工者背井离乡,只为谋求一份稳定的工作和生活,然而四川津诚纸业有限公司的行为让我们的基本权益得不到保障。希望新津区税务局能够重视我们的投诉,尽快展开调查并依法处理,还我们一个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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