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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业主怒诉:信息隐瞒、收益侵占,法人失联,小区治理陷危机,业主维权路漫长![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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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3-19 21:4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绵阳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委员会
投诉人:名仕苑小区业主
被投诉人:绵阳卓林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卓林物业公司”)
投诉事项:关于卓林物业公司侵犯名仕苑小区业主公共收益知情权及违规收取停车费行为的投诉
尊敬的绵阳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委员会:
我们是名仕苑小区业主,现根据《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以及《四川省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正式向贵委员会投诉绵阳卓林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卓林物业公司”)侵犯小区业主公共收益知情权及违规收取停车费的行为。

一、投诉背景
名仕苑小区长期以来由卓林物业公司(原绵阳市海英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提供物业服务,并由业委会授权其管理小区的停车位。然而,近年来,卓林物业公司在停车费管理方面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1. 信息不透明:
- 物业公司每年仅公布笼统的停车费收入总额,拒绝向业委会提供详细的缴费明细(包括临停车辆和年租车辆的缴费数据)。
- 以“涉及业主隐私”为由,拒绝向业委会提供业主缴费名单及停车费收入的具体数据,导致业委会对停车费收入的核实工作陷入困境。
2. 账户管理混乱:
- 停车费收入未按《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存入业委会与物业公司共管账户,而是全部转入物业公司账户,导致业委会对资金流向完全失控。
3. 成本信息不公开:
- 在业委会多次要求下,物业公司仅提供了部分管理成本依据(如收费道闸系统合同、人工管理成本等),且内容不完整,随后以“设备损坏”“U盘丢失”等理由推诿,拒不提供完整财务成本信息。
4. 合同协商停滞:
- 在新一届业委会与物业公司洽商2025年物业服务合同时,双方就停车费收益分配、共管账户设立等问题产生重大分歧。物业公司法人代表何栗如至今未露面参与协商,导致合同无法签订。
5. 违法行为持续:
- 尽管合同未续签,物业公司仍按原有模式收取停车费,继续将收入全部转入其公司账户,拒绝向业委会提供相关数据,严重侵害业主的公共收益权。
6. 非机动车辆停放问题:
- 根据原先多年签订的合同约定,小区内设有100平方米的公共车库供业主停放非机动车辆,但物业公司以“笔误”为由推诿,至今未向业委会交代相关设施的使用和管理情况。
7.法人代表长期不露面:
- 物业公司法人代表何栗如在历次合同洽商及投诉处理过程中始终未露面,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十一条关于法定代表人应代表公司履行职责的规定。

二、法律依据
1. 《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二条明确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在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益中,扣除合理成本后,剩余部分归全体业主所有,全体业主有权知晓相关收益的具体情况。
2. 《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定期将公共收益的收支情况向业主公示,接受业主监督。物业服务企业不得隐瞒或挪用公共收益,应当与业主委员会设立共管账户进行资金管理。
3.《四川省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规定,物业服务企业若存在严重失信行为(如隐瞒公共收益信息、拒绝提供收费明细等),将面临信用记分降低及列入信用黑名单的处罚。
4. 《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条 进一步明确,物业服务企业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违反相关法规的,业主委员会有权向主管部门投诉,并要求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信用惩戒。

三、投诉请求
基于上述事实和法律依据,我们提出以下投诉请求:
1. 责令卓林物业公司立即整改:
- 向业委会提供2024年全年停车费缴费明细(包括临停车辆和年租车辆的具体缴费数据)。在小区公示相关信息。
- 向业委会提供停车费管理的成本依据(如收费系统合同、人工管理成本等)。
- 立即恢复并向业委会交代100平方米非机动车公共车库的使用情况。
2. 停止违法行为:
- 立即停止将停车费收入转入其公司账户,设立业委会与物业公司共管账户对资金进行管理。
3. 征信考核及惩戒:
- 将物业公司法人代表何栗如及主要责任人列入征信黑名单,并根据《四川省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进行信用记分降低。
4. 请求贵委员会直接受理并处理本案:
- 避免将案件转交街道办或社区处理,以免出现推诿或不作为的情况。这是多年的教训总结出来的,社区作为群众组织没有执法权,面对这类问题只能是和稀泥,反而助长了物业公司的嚣张行为!

四、事实与理由
卓林物业公司的行为已严重侵害小区业主的公共收益知情权和监督权,且违反了《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及《四川省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业委会多次向涪城区住建部门投诉,但物业公司仅被迫提供了部分材料,依然未提供业主缴费名单和临停车辆的缴费数据,导致业委会对物业公司单方面报告的停车费收入无法核实。物业公司态度嚣张,拒不整改,侵权行为已持续多年。此外,物业公司法人代表何栗如长期不露面,未履行法定代表人职责,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十一条的规定。
若贵部门仍以转交基层处理为由推诿,我们将保留向上级部门信访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我们强烈呼吁贵委员会依法查处,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

五、结束语
物业管理行业的乱象亟待整治,卓林物业公司的行为已对小区的和谐稳定造成严重影响。我们坚信,在贵委员会的监督和执法下,此案必将得到妥善解决,物业行业的法治环境也将得到优化。
感谢贵委员会对此事的重视与支持!


………………………………………………………
说明:
1.2025年,名仕苑新一届业委会多次向涪城区住房与城乡建设委员会物业管理股提出投诉,要求物业公司向业委会提供管理停车位的相关管理成本依据,包括收费道闸系统合同、人工管理成本等详细资料,以及2024年的停车收费数据。尽管业委会多次投诉,物业公司在涪城区住建委的催促下虽最终提交了一些资料,但仍存在诸多问题。期间,物业公司曾以电脑损坏U盘损坏等理由,拒绝向新一届业委会提供相关数据。
2.原先多年签订的合同中,明确规定有100平方米的公共车库,用于提供给小区业主停放非机动车辆。
3.名仕苑小区的停车收费渠道主要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临停车辆(即临时进出小区的车辆),通过大门道闸系统扫描二维码进行缴费;另一部分是小区业主按固定年份缴纳年租,通过向物业公司办理缴费手续,并由物业公司开具相应收据。
4.海英名仕苑小区位于涪城区一环路南段212号。

附:物业公司近年来公示的不规范停车费收入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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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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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3-28 11:20 | 显示全部楼层
市民:
    您好!关于“名仕苑小区公共收益知情权及违规收取停车费行为的投诉”的诉求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3月27日上午,街道城建办工作人员会同区住建物业管理股、滨江社区、卓林物业名仕苑小区项目负责人和您本人,在名仕苑小区业委会办公室就您反映的信息不透明、帐户管理混乱、成本信息不公开、合同协商停滞、违法行为持续、非机动车辆停放问题、法人代表长期不露面7个问题逐一进行了沟通,双方已达成一致意见:一是信息不透明、帐户管理混乱、成本信息不公开、合同协商停滞、违法行为持续5个问题均涉及小区停车收费管理,建议以业委会名义与物业协商管理模式、收益公示分配等相关问题,由业委会安排专人与物业对接,核对帐目,将前期停车公共收益属于业主的部分尽快转入业委会帐户。二是非机动车辆停放问题称物业合同约定小区内设有100平方米的公共车库供业主停放非机动车辆,物业公司称是“笔误”,小区实际没有100平方米的公共车库,建议核实清楚,以实际情况为准。关于非机动车停放问题,后期在老旧小区改造过程中根据小区实际,设置非机动车停车棚。三是关于法人代表长期不露面问题,经核实,物业公司法人已全权委托项目负责人管理该小区物业管理相关事项。
    若您还有其他问题或建议,请与城厢街道滨江社区(联系人:陈柏华,联系电话:2268301)联系。




                                                                                              绵阳市涪城区城厢街道办事处
                                                                                                     2025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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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3-20 13:38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通透!

 楼主| 发表于 2025-3-21 09:51 | 显示全部楼层
2024年12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多部门发布了《关于加强住宅物业服务管理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该政策文件将于2025年3月全面实施。以下是对该意见的详细情况说明:

一、政策发布背景与目的
该意见的出台旨在规范住宅物业服务管理,推动物业服务向高品质和多样化升级,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居住生活需求。政策核心并非“停收”物业费,而是建立更加公平合理的收费机制,打破“费用年年涨,服务不提升”的怪圈,促进物业服务质价相符、透明合理。

二、政策主要内容
根据公开信息,该意见主要包括以下改革措施:

1.建立质价相符的动态调整机制:
-物业费将与服务内容、标准和质量直接挂钩,根据小区具体情况和业主需求动态调整,而非一成不变。

2.推行“清单式管理”和“菜单式服务”:
-将物业服务分为基础性和选择性两大类,业主可根据自身需求“点菜”,不再被迫接受“一刀切”的服务套餐。

3.加强物业资金监管:
-建立物业服务资金公示制度,定期向业主公示物业费收支情况,并将公共收益纳入专项维修资金,设立“留白账户”由业主委员会和物业公司共同监管。

4.引入第三方评估机制:
-打破物业企业“自说自话”的局面,为业主提供客观评判服务质量的依据。

5.改革物业费收取方式:
-鼓励通过银行托管、线上缴费等方式规范物业费收取和使用,有效防止资金挪用问题。

6.完善物业服务退出机制:
-简化业主大会解聘物业公司的程序,推动物业服务优胜劣汰。

7.提升物业服务透明度:
要求物业公司定期公开物业服务事项和资金使用情况,接受业主监督。

发表于 2025-3-22 21:26 | 显示全部楼层
顶帖!支持维权!

发表于 2025-3-24 21:08 | 显示全部楼层
名仕苑小区物业黑幕调查:公共收益遭侵吞,法人失踪,车位谜团待解!


一、背景起底:持续五年的“知情权保卫战”
绵阳名仕苑小区的新一届业委会与卓林物业的矛盾自2024年底开始激化。据知情业主透露,小区停车位管理长期存在不透明现象,物业公司每年仅公布模糊的总收入数据,却拒绝提供临停车辆和年租车位的详细缴费记录。更令人震惊的是,本应由业委会掌控的停车费缴费数据,被物业公司单方控制,导致业委会无法核实真实的收入情况。
2025年初,双方矛盾进一步升级。业委会要求重新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并明确提出设立独立共管账户、公开停车费成本明细等要求。然而,物业公司法人何某某始终未现身协商,其业务主管则以各种荒诞理由拒不提供完整的财务数据。业主多次向相关部门投诉,但问题始终未能得到解决。

二、现状分析:物业“三板斧”与行业潜规则
1.财务造假链:从“数据黑箱”到“账户绑架”
-阴阳数据:物业公司实际收费与公示数据严重不符,存在明显的财务造假行为。
-影子账户:所有停车费收入直接进入物业公司账户,业委会无法有效监管,导致公共收益被侵吞。
-成本虚报:物业公司提供的财务报表残缺不全,人工成本计算也缺乏第三方审计,存在虚报成本的问题。
2.权力真空:法人失联与监管漏洞
-法人失联:物业公司法定代表人何某某采取“三不策略”——不参会、不回应、不履约,导致业委会和业主无法与其有效沟通。
-监管漏洞:相关法律法规对物业公司法人的约束机制不完善,导致物业公司可以肆意妄为。同时,社区调解也失效,无法有效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
3.民意撕裂:维权陷入困境
-业主沉默:部分业主因担心报复而选择沉默,导致维权力量分散。
-职能部门不作为:相关部门在解决物业纠纷时存在不力现象,使得物业公司更加肆无忌惮。
三、业主核心诉求与法律依据
1.立即启动独立审计
业主要求监管部门对2019-2024年停车费收支进行全面审计,重点核查道闸系统临停车辆缴费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以及业主固定缴费名单的完整性等。这一诉求符合《绵阳市物业管理条例》中关于业主对物业费用收支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的规定。
2.强制执行共管账户
业主依据《绵阳市物业管理条例》及《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要求72小时内开立业委会与物业共管账户,并定期公示所有停车费收入数据明细。同时,对于违规转移资金的行为,要求物业公司承担法律责任。
3.启动法定代表人追责程序
业主援引《民法典》及《四川省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主张将物业公司法定代表人何某某列入物业服务行业黑名单、降低物业企业的信用评价,并追究其个人拒不执行生效决议的法律责任。这一诉求旨在通过法律手段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并促进物业行业的健康发展。
四、舆情观察与反思
该事件折射出物业管理的三大顽疾:制度套利、技术壁垒和权力缺陷。针对这些问题,建议相关部门加强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力度,完善物业监管机制;同时,加强业主自治组织的建设和管理,提高业主的维权意识和能力。此外,还应推动物业行业的智能化和透明化发展,打破技术壁垒,保障业主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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