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3日,呼和浩特发布育儿补贴项目实施细则:
生育一孩一次性发放育儿补贴10000元;
生育二孩发放育儿补贴50000元,按照每年10000元发放,直至孩子5周岁;
生育三孩及以上发放育儿补贴100000元,按照每年10000元发放,直至孩子10周岁。
享受条件
2025年3月1日之后(含3月1日)合法生育的家庭;
对此,个人认为这个政策是非常错误的!
首先:众所周知,我国是从2016年施行的二胎政策,从2016开始已经有合法生育的二孩和三孩(二胎双胞胎或者头胎三胞胎),就算要补贴,是不是应该从2016年1月1号后出生的小孩开始补贴?
其次:参考房贷降利率,增量和存量都降,不存在只降增量不降存量的情况,到了生育补贴这里,为何就只补贴增量娃,不补贴存量娃了?
最后:正常来说,率先相应号召的人应该得到更多的优惠才对,前几年生二孩三孩的家庭经过几年疫情已经困难重重,甚至负债累累,生活及其困难,如果有补贴,无疑是雪中送炭!
总的来说,只要是合法生育,有补贴就应该都补贴才对,只补贴增量这种过河拆桥行为是不对的,希望相关部门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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