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绵阳 实名举报:举报人51010219560416* 电话:13778026* 绵阳市涪城区法院法官李玲涉嫌枉法裁判(判决书显示) 1、一审法院法官涉嫌枉法裁判。判决书不采信关键证据《土地租用协议》、《地面资产转让协议》。 2、违法采信和选择性的采信对被告有利的已认定失效证据《地面资产转让协议》。 3、程序违法:一审法院在2010年12月23日完成判决书,但在2011年1月10日才向原告下达不予鉴定评估的通知。二审法院在收到鉴定机构(无鉴定资格)“无法鉴定”的通知后,未案法定程序通知鉴定申请人,便直接做出判决。 4、二审法院委托了不具备鉴定资格的鉴定机构鉴定。 5、2012年向四川省高院申请再审时,省高院法官篡改变造了我的再审申请条款,致使申请未能通过。 6、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院长张阳同志知错不纠,你是匡扶正义还是包庇纵容。 非黑即白:信访人从2014年---2024年不间断向管辖权部门举报反应都石沉大海,十几年来不断对法官的“举报、控告、诬陷”每次我都表面愿意承担法律责任,但他们连一次口头的警告都很吝啬,究竟是为什么?难道还不能说明问题吗? 2025.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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