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年前一个月,本小区院子出现一件令居民困惑不解的事情:院委会贴出通知,内容是,在缴纳自来水费的时候,暂时停止缴八块钱的垃圾费(实为污水处理费)。原因是门卫收了好几年的污水处理费,一共大约有十万块钱一直没有上缴自来水公司。社区要求门卫将一部分污水处理费上缴社区;目前门卫只是上缴给社区不到2万块钱,还没有达到社区的要求。
居民困惑的是,一,每户每月八块钱的污水处理费是自来水公司应该必须收缴的费用,为何门卫可以长期不上缴,而自来水公司一直不过问?二,既然是必须上缴给自来水公司的污水处理费为何社区要求上缴给社区一部分?三,现在这个费用是垃圾费还是污水处理费,居民大多数人分不清楚。居民得到的信息是,这费用是垃圾费,由自来水公司代收。如果是垃圾费怎么会是由自来水公司代收。而不是环卫部门直接收缴?现在关于缴纳费用问题,门卫同社区僵持不下,纠缠不清,社区也与居民不做解释沟通,只是私下告诉居民仍然暂停缴纳这个费用。可能的情况是等门卫缴清社区要求的那一部分,才会通知居民继续缴纳此费用。希望自来水公司出面解释一下,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