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陈国成。2013 年 3 月 11 日上午,在邻水县花房子煤矿,因为安全设施的严重缺失,我被运煤车无情撞伤。12年过去了,我至今仍在痛苦和困境中挣扎。
邻水县工商局,你们注销登记时,可有考虑过像我这样的受害者后续该如何维权?这一行为是否真的合法合规,经得起法律和时间的检验?还是说,只是为了图一时之便,却把我的权益弃之不顾?
邻水县劳动保障局,在这漫长的12年里,你们对我的工伤监管和处理,究竟做了多少实事?是真的能力有限,还是压根就没有将我的伤痛放在心上?面对我的一次次求助,你们怎么能如此无动于衷?
邻水县应急管理局,煤矿安全监管的缺失显而易见,事故发生前,安全隐患排查次数严重不足,近2年检查次数不到规定次数的30%,这难道不是失职吗?事故发生后,调查处理报告还滞后数月,是工作效率低下,还是另有隐情?
这12年,为了治疗伤病,我花费了超过30万元的医疗费用,因伤无法工作导致收入损失超80万元。家庭支离破碎,生活陷入绝境,可相关部门却视若无睹。我不禁想问,在法治社会的当下,劳动者的权益究竟该如何保障?难道我就该默默承受这一切吗?
我恳请相关部门能够正视问题,积极作为,别再让我在维权的道路上孤立无援。也希望大家帮我转发扩散,让更多人关注到我的遭遇,还我一个公平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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