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疑三溪镇政府回复的真实性合法性、及上级部门的集体沉默 :
昊农公司在《基层依法行政(司法)到底还有多远?》一文中披露了四川武胜县地方政府的系列行政侵权乱象(且附相关证据),尤其聚焦昊农公司因武胜县当地政府行政侵权导致损失近2亿元。然而,上一级政府各部集体沉默是金,三溪镇政府却以颠倒黑白、避重就轻、混淆事实的方式敷衍公众,并假借“辟谣”之名质疑、恐吓民众。三溪镇政府这种“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所谓“调查核实”,自始至终全是空口无凭的自言自语,其真实性、客观性、合法性严重存疑:
一、回复内容与事实严重矛盾,合法性存疑:
1、关于土地使用权变更的“自由转让”
原文明确指出,2020年6月4日,武胜县农业农村局在昊农公司股东毫不知情的情况下,以“政府出面协调转让”的名义将2413.615亩土地使用权证由“昊农公司”变更至毛迎春个人名下。这一行为显然违背《土地管理法》中关于土地权属变更需经合法程序的规定。而三溪镇政府的回复却声称“股权转让属于业主自由行为,不存在政府行政决策”,生拉硬扯地将“股权”与“土地使用权”混为一谈,纯属“此地无银三百两”,旨在回避政府主导变更昊农公司土地使用权证的事实,涉嫌掩盖行政干预的违法行为。
2、政府称昊农公司“长期拖欠土地租金”,系我司管理人员钟训成将柠檬货款据为己有,纯属子虚乌有的信口开河,目的在于掩盖事实的真相——政府“出面”变更土地使用权证,并禁止我司自行采摘销售水果,据我司记录,村民在此期间数十次次干扰生产经营活动(附事件时间、地点及影像证据),导致水果腐烂损失约1.2亿元。导致企业生产经营陷入瘫痪。根据《行政诉讼法》,行政机关的侵权行为应优先解决,政府未履行赔偿义务却直接解除合同,显然违背“先行后民”的司法原则。此外,法院判决是否受到行政干预?为何仅强调企业责任而忽视政府侵权的前置条件?这种选择性司法公正性存疑。
3、既然昊农公司土地使用权已变更至毛迎春名下,原村民土地流转款的支付义务为何不同步转移?政府与法院为何仍将昊农公司列为责任主体?这难道不是在故意混淆法律关系、转嫁矛盾?
二、所谓“调查核实”避重就轻,敷衍愚弄大众:
1、对铲除果树与经济损失刻意的回避
原文披露政府于2024年10月铲除昊农公司13万株果树(估值7800万元),直接造成企业资产灭失。然而,三溪镇政府的回复对此只字未提,更未说明法院是否已对昊农公司进行破产清算、是否终极裁决强制处置昊农公司资产。反而转移焦点至“盘活闲置土地,引进企业减少农民损失”。如果政府行为合法,为何不公开铲除果树的法律依据和补偿方案?这种回避核心问题的态度,暴露了三溪镇回复的随意性与敷衍性,更暴露了以“行政权力代替法律”的野蛮性与粗暴性。
2、对暴力威胁与程序违法的无视:
文中列举的多起案件(如暴力拆迁、截访殴打、虚假诉讼等)均指向基层行政与司法的系统性失范。然而,三溪镇政府的回复仅以建议“通过司法渠道解决”搪塞,对“派出所干警被命令收拾企业”、“副镇长殴打七旬老人”等恶性事件三溪镇政府的回复未作回应,所谓“调查核实”的客观性、真实性何在?是不是只要上下嘴皮一碰就算走完调查核实流程了?
三、上级政府、纪委、监委为何集体沉默是金?
文中披露的武胜县系列案件表明(如花澡事件、小官巨贪案、人大代表被砍杀案等),当地权力寻租与司法腐败问题由来已久。然而,面对文中涉及的一系列严重的行政侵权事件,上级政府、纪委、监委至今未介入调查,甚至对网民质疑集体保持沉默。这种不作为不仅违背《监察法》中第十五条关于"对公职人员监督全覆盖”的义务性规定,更助长了基层“掩、压、捂、盖”的恶性循环。若上级部门继续失声,公众如何相信“依法治国”在基层的落地?
四、呼吁上级政府、纪委、监委介入调查:
三溪镇政府的回复,从头到尾充斥着“程序正确”的自话自说。然而,我方实地走访当地后发现,三溪镇政府根本就没有开展过所谓的“调查核实”,完全是又“当被告”弄虚作假,“又当检察官”自纠自查,又“当法官”自裁清白,实在不知公信力何在?就此,我司提出以下几点强烈要求:
1、三溪镇政府公布此次“调查”的程序、文件、材料、问卷、图文证据;
2、公开“政府出面协调”变更昊农公司土地权证至毛迎春名下的完整审批文件及法律依据;
3、上级政府、纪委、监委介入调查,彻查果树铲除事件中的行政命令来源与决策流程;
综上所述:法治社会的基石是权力透明与问责到位。如果连“依法行政”的底线都无法坚守,如果不把权力关在法律的牢笼里,基层治理的合法性将何以立足?三溪镇政府与其通过“辟谣”声明回应质疑、恐吓民众,不如以公开透明的行动澄清事实;上级部门更应主动担责,用监督与惩处证明“依法治国”绝非空谈。
在此,昊农公司迫切希望社会各界关注本案的发展,我方也将继续推出第三篇行政侵权的纪实报道,邀请广大网友、法学专家、被行政侵权的市民及投资人展开网上大讨论。
四川昊农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2025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