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邮政快递(单号:9878128209357,9878118454052),快递到了本地后,没有任何人联系,直接仍驿站,通过邮政申诉中心反映后,虚假回复到: 24日该件到达宜宾市牌坊路直投集散点并妥投。
回复截图
实际情况是2025年2月25日14:33分,该快递才投递到用户手中,并签收,详见以下签收单:
快递签收单
通过国家邮政局,邮政业申诉中心向宜宾市邮政局举报后,回复到: 【不受理】邮政企业提供了通话记录,经与用户沟通,用户不接受调查取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举报之前已经向四川省邮政局指定的举报信箱发送了详细举报证据:
向四川省邮政局发送的举报信件
四川省邮政局于2025年3月20日,通过办公电话致电举报人表示,相关信息已移交有管辖权的宜宾市邮政局处理。
四川省邮政局来电截图
2025年3月19日,宜宾市邮政局通过办公电话致电举报人,表示能否见面谈(这个面谈,实质是邮政公司的要求,以下有详细录音。),被拒绝后,在举报中心虚假答复:用户不接受调查。
宜宾市邮政局办公电话来电截图
2025年3月25日,通过查询得知,宜宾市邮政局以: “邮政企业提供了通话记录,经与用户沟通,用户不接受调查取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拒绝受理。
宜宾市邮政局回复截图
请问宜宾市邮政局,以上这么多证据,事实,属于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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