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报的是2025年3月18日曼谷、芭提雅六天五晚团,团费1900元,全程进两个购物店,无强制消费,中国领队叫杨琴(女),秦国导游叫阿浪(男)。我们全团在2025年3月21日游玩沙美岛的行程中出现了令全团不愉快的事情。早上8点从酒店出发,约9点多到达海边码头,导游让我们参加一个环岛游的项目自费、自愿参加,每人2500泰铢(约合人民币555元/人),包含项目有:两个无人岛,浮潜等(这就是一个大大的坑,我去过秦国四次了,从来没有听说浮潜还要单独花钱的),全团就俩个人报名,其余10几个人都不参加,当时导游态度非常强硬,如不参加,就要在这里等,等参加者玩完回来,我们一起再去沙美岛。因为我们有10多人抗议,导游不高兴的情况下才退让说:“现在就带大家一起去沙美岛。”在11点多,我们才登上沙美岛,导游领着我们直接来到了海边,告诉我们13点在指订地点集合去吃午餐,全团在海边游玩的时间就一个多小时。我换完泳衣出来找领队,让她帮我看包,导游就出来说不让领队给我们看包,让我们自己想办法。最终我花200泰铢给领队租了一张桌子,领队留下来帮我们四个人看的包。最后按要求我们13点集合在沙美岛上吃的午餐,午餐后坐船回到芭提雅码头,在14:30前我们上的大巴车,前往东方公主号码头,全程100多公里,我们大巴车在没有堵车的情况下开了两个多小时,全程最高时速62公里/小时,平均时速在50公里/小时。我们慢悠悠的到达了东方公主号码头。以上是事情经过。 回国后,我第一时间打四川省中国青年旅行社的投诉电话028-86725689,投诉电话打完的两个小时,就有四川省中国青年旅行社的工作人员给我来电说:我在秦国签过字,对导游满意。所以不受理对我的投诉,并强烈表示导游没有问题,只同意退还我的100人民币的小费。 问题一:因为导游没有挣到2500泰铢/人,压缩我们全团的人在沙美岛游玩的体验,减少游玩时间,把时间都浪费在大巴车上或酒店里。明明一个小时的车程,大巴车司机在没有授它人指示,不可能开的这么慢。当时领队也过来和我解释:“路上有限速,领队在网上也查了一下,确实是有限速,但是限速是最低时速60公里/小时,最高时速100公里/小时”。这更加的证实了导游的居心叵测。 问题二:因为导游没有挣到2500泰铢/人,让领队不给我们看管背包和物品。令我们不能更好的游玩沙滩美景。 问题三:四川省中国青年旅行社不敢承认自己员工的错误,更没有办法约束秦国地接的导游。这就是不把中国游客放在第一位的表现。 诉求1:本人在2025年3月18日天府机场集合时,四川省中国青年旅行社有一个工作人员(男)和领队让我们交100人民币/人(全团就我和我爱人交了这笔小费),说这是给秦国导游的小费,如秦国导游有问题可以更好的管控,我认为我给你小费,你还要压缩我的游玩时间,减少我游玩体验。所以这笔小费理应返还给我。 诉求2:因为沙美岛一行后,我一直在和四川省中国青年旅行社的经办人刘萍投诉这件事(微信沟通),导致我在公主号和步行街游玩中没有时间和精力参与其中。对此四川省中国青年旅行社没有一个人出来表示欠意。 诉求3:压缩游玩体验,减少游玩时间,把时间浪费在大巴车上这个事实,四川省中国青年旅行社说需要调查,可最终的调查结果却不敢承认,只说这都是正常的,并拿不出合理的解释芭提雅码头到公主号车程[media=x,500,375][/media][media=x,500,375][/media]。对于不总出国的人来说,真的不会发现这个大坑。自己做错了,却没有承认错误的勇气。以为自己是大公司,我们一个小小的游客不能怎么样,我要求四川省中国青年旅行社及秦国地接的旅行社同时发致歉信,向我们此次出团的所有游客表示真诚的歉意。同时要对秦国的导游(阿浪)进行书面的处罚。 沙美岛一行中还埋下了一个打架的伏笔,一个辽宁的游客(男)和一名成都的游客(女),在2025年3月21日芭提雅码头因导游要我们参加2500泰铢的活动时,有俩个人报名参加(辽宁夫妇报名),成都游客(女)提出了强烈的抗议,辽宁的游客被洗了脑和全团的人大吵了一架。第二天,在大巴车下休息的时候,游客(女)的老公在车下和辽宁游客吵了起来,差一点动手打架,再后面去购物店的时候,在购物店门口又一次吵了起来。辽宁游客埋怨全团人,说他第一次出国,虽花点钱算什么,因为全团的人,没有让他更好的玩沙美岛。这不就是被导游给洗脑了吗? 不要嘲笑追逐光的人,总会有一天,光也会照耀到你的身上。今天的我不投诉、不举报,四川省中国青年旅行社和秦国地接的导游会更加的猖狂,会更加的变本加厉给下次来的中国游客挖不同的坑、更深的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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