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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四川手机报

四川拟规定:因暂计气量等导致燃气费偏差,应按有利于用户的原则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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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5-3-27 13:33
用现在的表五天就要用以前一个月的量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5-3-27 13:33
用现在的表五天就要用以前一个月的量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5-3-27 13:34
重点不在处罚上!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5-3-27 13:34
水油气应该国家直接管理,不能以盈利方式经营。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5-3-27 13:34
这话说的就是为人民服务,说归说,做归做,说可以听到,你可以信到,做谁可以看到呢?又从何说起信呢?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5-3-27 13:35
部门都没有完善到位就急着上马推出天然气换的问题,差钱了吧?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5-3-27 13:36
燃气表的方量不标准(往往跑数大于实际方量),应该统一核准,出现偏差部分进补、退。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5-3-27 13:38
中江县坐在千亿级气田上,老百姓及商户用气价格及高,天理何在啊!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5-3-27 13:38
用户是消费者是上帝为什么中国的燃气公司要把老百姓弄成奴隶?强行安装消费一个报警器2800元,强行管道跟换消费3337元。政府向着我们了吗?这个天价请问政府是怎么同意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5-3-27 13:39
经常换表,还是强制的,收费的,而且感觉燃气费贵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5-3-27 13:40
罚款你们才是搂肥了哟,我们又进不到一分受伤还是老百姓哟!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5-3-27 13:40
燃气配供不应该按一户计量,应按户口本上的家庭成员计量。(家庭5人的应该按每增加人数而提供用量)而不是一个户籍为3人一户。国家电网(成都)从今年起家庭成员为5人的每月增加100度用电量,已不在是按户计算电量。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5-3-27 13:41
去年一个月十多20方左右,今年直接50多方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5-3-27 13:42
新换的气表有待检测,不然怎么会比原来的表用起要多差不多一半的费用?希望上级领导部门多关注民生,落实到实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5-3-27 13:43
怪不得这次多了一百多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5-3-27 13:43
气费又要涨价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5-3-27 13:44
燃气公司应该一年一次的总结收到了多少燃气费,用了多少方气打单据给用户。让用户明白消费!用户有知情权!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5-3-27 13:45
没换表之前,50元左右,换了表之后,130元左右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5-3-27 13:46
现在都是啥各样制能表把百性整晕了啥都看不了。古老的各种数字表一看就明白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5-3-27 13:48
去年我们家都只用40块左右一个月,今年直接100多一个月。而且态度之傲慢,过来象征性的检查一下有没有漏气,没漏气就是你们自己用了的,反正就是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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