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8日,备受关注的成都5岁女童在小区遭特斯拉轿车辗压身亡案一审宣判,被告车主犯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对此结果,车主张厉(化名)家属表示不服,将提起上诉,并将起诉特斯拉。
车主被判有期徒刑10个月,家属表示将上诉
2024年4月,四川成都一名5岁女童在小区内玩耍时,被一辆特斯拉轿车辗压身亡,事后交警部门认定时年25岁的车主张厉负事故全责。同年6月,成都双流区人民检察院以张某涉嫌交通肇事罪向双流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3月28日,该案再次开庭并宣判。
28日晚,张厉的父亲张先生向大皖新闻记者介绍,判决结果出炉,张厉被判有期徒刑10个月。对此,张先生表示,他们不服,仍然认为该女童并非小区居民,进入小区时无家长陪同,且还是由保安放行,事发时,女童处在张厉视野盲区,超出正常驾驶预见范畴。接下来,将上诉,并起诉特斯拉。
监控拍下女童蹲在车辆前方
法院认为:被告人主观上存在疏忽大意的过失
判决书显示,经审理查明,2024年4月5日下午,被告人张厉将特斯拉小型轿车停放于成都市双流区某小区5栋2单元南侧地面停车位内。当日14时43分43秒,被告人张厉坐上该车驾驶位,在车内看手机、抽烟。14时44分41秒,被害人蒋某(女,5岁)经过该特斯拉车辆前,于14时45分08秒在车辆右前方路段蹲下玩耍。14时45分26秒,被告人张厉驾驶车辆驶出停车位,随即与被害人发生碾压。后被告人张厉停驶车辆,拨打救援电话,并在现场等待民警到来。被害人经医护人员现场抢救无效宣告死亡。经鉴定:蒋某的死亡原因符合车辆挤压致重型颅脑损伤死亡。
针对控辩双方的争议焦点之一:被告人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法院认为,被告人张厉作为该小区居民,应当知晓事发路段为行人、非机动车、机动车混行路段,其有能力且应当预见到该路段随时有行人通行的可能。而机动车行驶中对行人造成伤亡的危险极大,根据道路交通管理法规的规定,驾驶人更应当具有高度注意义务,被告人张厉上车坐入驾驶位后未即时驶出车辆,反而开始看手机和抽烟,对车辆周围路况和环境发生变化的情况浑然不知,在行车前未尽到绕车检查、观察车辆周边情况的注意义务,导致本案被害人遭碾压死亡,其主观上存在疏忽大意的过失。客观上,被告人张厉的行为导致被害人死亡,已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本案中,被害人监护人的行为不能减轻被告人应承担的刑事责任。
最终,被告人张厉犯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
辩护律师:车主不具备预见危险的可能性,将起诉特斯拉
对此,大皖新闻记者采访了张厉的辩护律师周兆成,其表示, 根据我国《刑法》第16条,不可抗力或“不能预见”的情形,属于意外事件,应排除刑事责任。本案中,张厉上车时女童尚未进入现场,其蹲守位置恰处于特斯拉A柱和引擎盖双重盲区,行车记录仪和特斯拉预警系统都未发出警示。张厉客观上根本不具备预见危险的可能性,不应被认定为犯罪。
周兆成还认为,根据我国《刑法》第233条规定,过失致人死亡罪一般量刑3到7年,情节较轻的,3年以下。本案导致一人死亡的严重后果,法院判车主有期徒刑十个月,这也说明法院判决时充分考虑到了案件的特殊性。
“车主已经决定上诉,并继续委托我代理二审。”周兆成表示, 这起悲剧背后也暴露了智能驾驶系统安全承诺与实际效能之间的巨大矛盾。涉事特斯拉宣称“360度全景监测”,但行车记录仪和传感器却均未识别到蹲地儿童,他们认为特斯拉存在虚假宣传,下一步将对特斯拉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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