瞿华经理好: 本人因电信不给销号,不给取消宽带服务,而解决无门一事,前来投诉。
本人2024年5月左右在租的门市办了一条网线,当时业务员汤女士(15328558511)没跟我提什么年限以及违约金,只是告知了以后不用了,归还设备就行。现阶段我想解除合约,号码注销,电信以“套餐存在合约3年”为由,要我支付高昂违约金600元左右。再者我不知情协议内有这些信息。其次,这是店里的网线,我也谁能保证店能稳定开三年。实属霸王条款,不合理,具有强迫性,即不继续用就得交违约金,违反我国民法典内相关规定,“电信运营商合约期内不可关闭,不可取消,属于霸王条款”。若助长此风气,那么消费者将投诉无门。而市场混乱,行业垄断事情将无人能管。因此事并非偶然事件,很多人都有此困扰。即使有合约,也应该建立在公平公正的基础上,缔约方一方不知道其中内容,对方为专业电信运营商,相比之下他肯定了解自己业务要比我们普通人多得多。谁于劣势很明显。投诉无门,望您主持公道!
我的诉求如下:
1.取消该宽带服务,无需支付违约金(本不合理);2.若电信处理拖拖拉拉,造成的费用必须退还给我(若拖拉不处理,产生的欠费不合理);3.希望督促此事尽快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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