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家住西城尚锦一名普通住户,关于楼下二角生鲜店
第一个噪音问题每天早上四五点就开始营业噪音扰民很是头疼,本来我就是一名焦虑症患者,睡眠浅,但是每天到了5点左右二角生鲜店就在他铺面门口铺货,人声嘈杂,还有分割猪肉等一系列的声音,已经严重影响我的睡眠。本人也曾向市长热线反应过,但是没得到任何的回复和好转。
第二关于他出摊占道经营的问题,他本身铺面并未怎么使用,外面搭了一个收缩的棚子,但是生鲜店把他固定了,我也曾投诉过违章搭建,但是城管给出的回复是伸缩棚不算违章搭建,我想问问,伸缩蓬下都已经固定了摊位怎么不算违章搭建和出摊占道?难道真的是像他们传言的一样这个生鲜店城管街道办有关系所以才难道难吗?
第三点,他伸出来的雨棚全部是私拉电线,该生鲜店的消防怎么过的?有没有过消防,并未按照要求来,万一下雨漏电怎么办?出了事故怎么办?
第四点,卫生环境堪忧,每年一到夏天,杀鱼的鱼腥味很臭,苍蝇乱飞,更有甚者还有老鼠在菜上面爬,我想问一下市场监管局对这种生鲜店的要求是什么?环保部分对于这种又是怎么处理!
对于以上几点我查阅了相关规定条文供政府相关部门参考
1. 私搭大棚(构筑物)——违法建设
《城乡规划法》第40条、第44条:临时搭建构筑物(如大伞)需向规划部门申请许可,否则属于违法建设。商铺擅自撑伞占用公共空间,城管部门可责令拆除并处罚款。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14条:私设摊点、搭建构筑物破坏市容,城管可强制清理。
2. 私拉电线——消防与电力安全违法
《消防法》第27条、第28条:电气线路安装必须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私拉电线(尤其是露天无防护)易引发短路、火灾,消防部门可责令整改并处罚款。
《电力法》第32条、第54条:非电力专业人员私接电线属违法,电力部门可终止供电并处罚。
3. 噪音扰民——违反环境噪声法规
《噪声污染防治法》第61条、第64条:商业经营活动噪音(如凌晨5-6点装卸货物、分割猪肉)超过排放标准,或夜间(通常指晚10点至早6点)扰民,居民可向环保部门举报,责令停业整改或罚款。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8条:社会生活噪音干扰他人生活,公安机关可警告或罚款。
4. 臭气污染——环境卫生违法
《大气污染防治法》第81条:售卖肉类、水产产生异味未采取防污措施,环保部门可责令整改或处罚。
《食品安全法》第33条:经营场所环境卫生不达标(如臭气熏天),市场监管部门可吊销许可证。
5. 占道经营与摊位安全隐患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27条:擅自占用道路摆摊,城管部门可没收工具并罚款。
《安全生产法》第102条:大伞固定不牢可能倒塌伤人,应急管理部门可责令消除隐患,拒不整改可查封场所。
希望相关部门积极查处,还我一个干净卫生整洁的小区,如果得不到解决我会继续投诉,得到解决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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