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阅读: 1459|评论: 1

[群众呼声] 请蓬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确认执行第五十二条之规定。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5-3-30 15: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名称
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印发《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的通知
文号
发布机构
业务类型
废止记录

国土〔籍〕字第26号 原国土资源部土地管理 一九八九年七月五日国家土地管理局印发的《关于确定土地权属问题的若干意见》同时停止执行。
成文时间
效力级别
一一
时效状态

1995年03月11日部门规范性文件政策法规司现行有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土地(国土)管理局(厅):

  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确定土地权属问题的若干意见》(〔1989〕国土〔籍〕字第73号,以下简称《意见》)印发五年多来,对于贯彻《土地管理法》,解决土地权属争议,促进土地登记工作起到了重要作用。随着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的深化和发展,需要对《意见》加以充实和完善。为此,我局在研究、总结了各地确权实践及各方面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将《意见》修订为《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原《意见》同时废止。

国家土地管理局

1995年3月11日


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依法进行土地登记,根据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土地管理部门具体承办。

  土地权属争议,由土地管理部门提出处理意见,报人民政府下达处理决定或报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土地管理部门下达处理决定。

  第二章 国家土地所有权

  第三条 城市市区范围内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第四条 依据一九五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及有关规定,凡当时没有将土地所有权分配给农民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实施一九六二年《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修正草案》(以下简称《六十条》)未划入农民集体范围内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中间省略)

  第五十二条 空闲或房屋坍塌、拆除两年以上未恢复使用的宅基地,不确定土地使用权。已经确定使用权的,由集体报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注销其土地登记,土地由集体收回。

  (中间省略)

  第五十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或人民法院已依法处理的土地权属争议,按处理决定确定土地所有权或使用权。

  第五十九条 本规定由国家土地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六十条 本规定自一九九五年五月一日起施行。一九八九年七月五日国家土地管理局印发的《关于确定土地权属问题的若干意见》同时停止执行。


尊敬的蓬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请贵局执行第五十二条 空闲或房屋坍塌、拆除两年以上未恢复使用的宅基地,不确定土地使用权。已经确定使用权的,由集体报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注销其土地登记,土地由集体收回。

四川省蓬安县兴旺镇川果园村1组刘某菊的房屋已于2024年6月30日房屋坍塌,请贵局依法通知该户主。过期不原址重建,请贵局依法执行规定。

           多谢,祝工作顺利。

IMG_20240609_152729.jpg 此照片2024年6月9日拍摄,该房子2024年6月30日左右坍塌。2024年6月30日已上报村委。

坍塌后的情况,请贵局核实。









打赏

微信扫一扫,转发朋友圈

已有 0 人转发至微信朋友圈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楼主| 发表于 2025-3-30 17:32 | 显示全部楼层
向领导报告证据。
微信图片_20250330173046.jpg
高级模式 自动排版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