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网民反映蓬安县金鸿山水城小区物业服务问题的回复
“公举梵高”网友:
您好,您于2025年3月30日通过麻辣社区蓬安论坛发帖反映“蓬安县金鸿山水城茂林物业收费最高服务很差,亟待监管介入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一、关于您反映小区物业收费依据的问题
经核实,蓬安县“金鸿·山水城”小区前期物业服务费
收取标准于2018年12月27日,金鸿房地产有限公司在南充市公开招投标,经南充市专家评选,最终南充市茂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中标;物业服务费中标标准:按二级服务标准,高层住宅:1.5元/平方米/月,多层电梯洋房:1.5元/平方米/月,商业:1.8元/平方米/月。2019年1月28日经原蓬安县房地产管理局中标备案,2021年3月25日蓬安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金鸿山水城项目物业收费标准备案报告的复函》以正式文件进行了批复。
二、关于您反映公示小区成本核实的问题
根据2022年5月1日修订施行的《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七)款的规定:物业服务人实施酬金制的须公布物业服务资金收支情况。因小区物业服务人收取的物业费属于包干制收费,实行包干制收费无需公示收支情况。同时,我局已要求服务于“金鸿·山水城”小区的南充市茂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蓬安分公司利用小区共有部分开展经营活动产生的收益,应在区域显著位置予以公示,以保障小区业主的合法权益。
三、关于您反映小区物业服务存在的问题
接到您的反映后,我局已责成该物业公司立即整改,加强小区环境卫生清洁力度,启用门禁系统,禁止外来人员随意进出小区。同时,要加强对小区物业从业人员服务意识培训,提升小区物业服务水平,为广大业主积极营造安全舒适、文明和谐的小区环境。
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监督。如您还有什么物业方面的问题需要向我局反映,请您拨打0817—8639912与我们联系,让我们为共建和谐小区和建设浪漫宜居繁荣的现代化蓬安而努力。
蓬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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