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委员会:
近期全国多地住建部门掀起物业乱象整治风暴,重点打击物业乱收费、侵占公共收益、服务缩水等顽疾。然而,绵阳市虽早早发布《绵阳市普通住宅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征求意见稿)》《关于规范物业服务区域内共有收益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等文件,却迟迟未形成正式规范,导致政策“悬空”、业主维权艰难。针对这一现状,广大市民迫切希望得到以下问题的明确答复:
一、绵阳市何时启动专项治理行动?
当前,全国多地已通过“组合拳”整治物业乱象,例如强制物业退还违规收取的燃气开口费、水电公摊费等,而绵阳市的治理步伐明显滞后。尽管涪城区住建局在2025年初对部分小区安全隐患进行了排查整改(如消火栓维护、非机动车乱停放治理),但这些行动集中于硬件安全领域,未触及物业收费和服务质量的深层矛盾。
市民呼吁:绵阳应借鉴国家发改委、住建部等部门的政策精神,尽快启动物业领域专项治理,明确时间表与责任部门,重点查处以下问题:
1.违规收费:如重复收取燃气开口费、强制预收全年物业费;
2.公共收益不透明:电梯广告、停车费等收益未公示分配;
3.服务缩水:保洁、安保等基础服务未达合同标准。
二、规范性文件何时“落地生根”?
绵阳市发布的物业相关征求意见稿长期“挂网休眠”,暴露出政策制定效率低下、执行机制缺失的问题。反观其他地区,如襄阳市、长沙市已出台空置房物业费减免细则,银川市通过修订《物业管理条例》优化市场环境,均以快速行动回应民生诉求。
市民质疑:
1.政策制定为何拖延?征求意见稿自公布以来,是否充分吸纳业主意见?是否因利益博弈导致“难产”?
2.执行如何保障?若文件正式出台,能否配套监管措施(如强制物业公示账目、建立业主联名投诉通道)?
建议方向:
• 参考《民法典》第943条、第282条,要求物业定期公开收支明细,并将公共收益纳入业主共有账户;
• 建立“红黑榜”制度,对违规物业实施信用扣分、罚款乃至清退;
• 简化业主维权流程,推广“12345热线+住建局联动响应”机制。
三、基层治理“推诿”与执法疲软何时终结?
尽管部分物业纠纷被转交至街道办和社区处理,但实际效果不佳,存在执法力度弱化、问题解决流于形式的现象。例如:
1.权责边界模糊:社区干部在指导业主自治时,常因过度介入或越权干预激化矛盾(如半山蓝湾小区社区发函施压业主单位事件),而住建部门对物业企业的监管职责未能有效落实,导致基层治理陷入“既缺位又越位”的困境。
2.执行机制缺失:街道办虽要求物业公示收支,但缺乏后续核查及处罚措施(如佳辉花园案例中仅督促公示账目,未对业委会与物业的利益关联深入调查),业主投诉后多停留于“表面整改”。
3.政策配套不足:尽管绵阳已出台《物业管理条例》并细化部门职责,但社区与行政部门协同机制尚未健全,部分执法人员对物业违规行为采取“柔性处理”,未形成信用惩戒、行政处罚等刚性约束。
核心问题在于:基层治理主体权责不清、监管问责缺位及执法标准不统一,导致物业乱象难以根治。需推动住建部门牵头建立跨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并强化对街道社区的履职监督(参考成都市纪委监委介入物业整治经验)。
四、如何借鉴本地经验与政策工具?
绵阳市并非缺乏治理经验,例如游仙区通过“三级体系+专项排查+调解机制”化解物业矛盾,科技城新区通过“红色物业”管理模式提升服务质量。但此类举措需全市推广并强化落实:
1.完善协同机制:借鉴游仙区“物业纠纷诉前调解机制”,推动住建、街道、社区联合成立调解中心,吸纳专业律师和业主代表参与。
2.强化技术赋能:推广科技城新区“智慧物业平台”,实现小区投票、投诉、公共收益公示线上化,破解信息不对称难题。
3.刚性执法兜底:参考惠安县住建局对安全员履职不到位的处罚案例,对物业违规行为建立“零容忍”执法标准,避免“以改代罚”。
结语:治理需破冰,民生无小事
物业乱象不仅损害业主权益,更侵蚀基层治理的公信力。绵阳市住建部门应摒弃“文件空转”的官僚作风,以国家政策为纲,以其他城市经验为鉴,加快行动节奏,让规范性文件从“纸上”走向“现实”,真正成为业主维权的利器。唯有如此,方能终结“物业霸权”,重建和谐安居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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