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成都市自然规划局,成都市住建局:
成都市成华区御风二路19号《信和御龙山二期》由香港信和置业集团开发建设完工售给二期业主,由法定权利部门签发竣工验收图纸,明确标识信和御龙山二期大门,车道属信和御龙山二期业主共同所有。信和锦龙山地块余下的信和置业集团转让给华侨集团开发建设余下的面积,如今御龙山二期被开发商华侨城及属的物业公司强行霸占车道及大门。二是信和御龙山二期的人行道,华侨城属下的物业私自改成人与非机动车共行车道,这是万多人出行的仅米宽路面,快递拉货的车,电车,摩托车在行人中穿插,老人,儿童,出行心惊胆颤,生怕被车撞伤,成都市有多少条这样令人发怵的人与车共行的出门小道?哪天出了安全事件又咋办?令人担心,令人痛心!请问!竣工验收图盖的权力部门的红色章子还有法律效力吗?请回应!如果还有法效力的话,请你们恢复信和御龙山二期业主的法定管辖权,希望此回复不要转至街办回复,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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