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被举报人基本信息 姜云福,男,原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穿石乡汤梁村党支部书记,现任职于四川省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穿石镇汤家梁社区,担任党支部副书记。 二、违纪事实 1. 虚报账款、贪污公款:2017年姜云福担任村支书期间,安排易明东找本村村民顶名与村委会签订建筑维护、修建合同套取上级拨付的用维资金4万余元。 项目一:2017年在使用用维资金修建活动室旁公厕、台阶及安装栏杆以本村村民易维术名义顶名向上申报工程款2.571万余元,实际花费1.5万余元,虚报1万余元。 项目二:2017年处理遂广高速遗留问题(含起淤泥、修梯步、新增便道路)以及2组新增会车道、公路扩宽等向上申报用维资金4万余元,实际花费1余万元虚报用维资金3万余元。 以上两个项目在姜云福的主导和安排下易明冬亲自参与,所修建项目易明东一清二楚,由姜云福主导、易明东负责执行、周建国负责记账,易明东可以到现场进行指认评估和作证。 2、职务侵占:2017年汤梁新村建设完成后需要安装电力入户,汤梁村村委跟广安市爱众电力有限公司(电力安装公司)谈判,由广安市爱众电力有限公司将电力从变压器安装至村民家中收取1680元/户,在与广安市爱众电力有限公司签订的电力合同中只约定广安市爱众电力有限公司负责户表、表箱、空开、入户配管、配线安装收取1680元/户,方便将室外变压器至电表位置的电力安装伪造合同收取900元/户,造阴阳合同。由姜云福安排易明冬收取村民2580元/户,多收取的900元/户作为汤梁村办公经费,用来走亲送礼,多收取的资金交给姜云福,姜云福再也没拿出来过,共收取46户,一共41400元,后面易明冬发现收取2580元/户电力安装费用存在严重犯罪问题,本人拒绝在加盖村委会的收据及与广安市爱众电力有限公司经济往来的文件上进行签字,后面由姜云福安排时任村文书周建国伪造易明冬签字,并且易明冬还存有周建国伪冒易明冬签字的收据为证。易明冬承诺举报情况属实,随时可以找当事人姜云福、广安市爱众电力有限公司和易明冬一起对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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