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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四川手机报

山西“订婚强奸案”二审宣判: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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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5-4-16 17:34
处女膜都是好的,居然可以定性强奸,也是醉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5-4-16 17:35
助纣为孽,天理不容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5-4-16 17:35
太荒唐了,为了维持原判不把一审的人送进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5-4-16 17:35
彩礼和戒指退回婚介机构?彩礼和戒指难道也是婚介机构给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5-4-16 17:35
什么世道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5-4-16 17:36
所以说,每次都转50,这样就不是刑事案件,是治安事件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5-4-16 17:36
不是说没检测出敬业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5-4-16 17:36
不是被检测出连DNA都没有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5-4-16 17:36
也就是说结婚和结婚证是没有用的,结婚还不如去外面玩安全,难怪现在社会上的骗子太多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5-4-16 17:36
不是你撞的你为什么要扶?王浩法官
彩礼谈不拢就强奸? 你叫什么法官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5-4-16 17:37
万事都有个前提吧?法官大人。膜都在,你跟我说构成了强我认。女干呢?这是不是前几年说戴套不算发生关系的谬论?不管后面拖拽那是事后!!事后男的怕女的做傻事,都在放火了。还不允许动作大一点的劝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5-4-16 17:37
证据确实充分已经说明存在犯罪事实 知法守法 否则就要为自己的欲望买单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5-4-16 17:38
违背意志就是强奸,哪怕是夫妻也不能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5-4-16 17:39
接受彩礼了,就算是夫妻了,作为妻子,应进这种意务,不进接你来干嘛?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5-4-16 17:39
订婚事实是不是众所周知的事实?我国《宪法》是否有认定事实的原则——众所周知的事实无需举证吧?既然订婚了,是不是确定了双方存在婚约关系?“事实发生地”在夫家是不是应该按法定情节施行举证责任倒置?女方是不是就“是否违背妇女意志”履行举证责任?并且证明她之前是处女(现代科技证明这个不难),如果男方能有证据证明女方不是第一次的话,反诉她诬告陷害(当然前提是不想要媳妇,因为这个案子除了调和,谁输谁赢的社会影响负面都不好,俩孩子还年轻,将来一个嫁不出,一个谁还敢嫁),这个法官就是个猪脑子。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5-4-16 17:39
即使女方处女膜不能作为证据,那么如果是强奸?那么请问女方有无反抗,如果真心是被强奸,如果不是女方自愿,那么男方身上再怎么也会有女方弄的伤吧!   不可能完好无损任由男的强奸吧!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5-4-16 17:40
婚内强奸也是强奸,这种把性同意的权利全部下放给女性的司法解释,完全是在以伤害男性权益为代价。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5-4-16 17:40
没有强奸证据,阴道里没有精斑,处女膜也没有破,怎么就判个强奸罪?何来强奸?这就是典型的骗婚案,望中央严查12名执法者,不分青红皂白,就把一个好好的人送进去蹲大牢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5-4-16 17:40
一个字,绝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5-4-16 17:40
现在的司法水平堪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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