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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四川手机报

山西“订婚强奸案”二审宣判: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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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5-4-16 17:40
要不就aa制,要不就ab制,啥都不想给,想啥呢?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5-4-16 17:40
王浩法官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5-4-16 17:41
反正我是不相信的,因为女人不同意,男人是没办法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5-4-16 17:41
下-一个法官就到你头上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5-4-16 17:41
放你妈的屁!处女膜好像都在!最多猥亵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5-4-16 17:42
这个案件难点是如何确定性行为是在完成前还是后产生的纠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5-4-16 17:42
法官这么一判决就害惨了两个家庭两个年轻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5-4-16 17:42
又是让00不结婚的理由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5-4-16 17:42
我青天大老爷怎么可能冤枉一个好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5-4-16 17:43
究竟与女方发生了性行为没有?如果只是男方提出想与女方发生性关系,而最终没有得逞也叫强奸?违背妇女意志,而且是有暴力胁迫威胁而最终强行与女方发生性行为结果的才应该判定为强奸罪。如果没有性行为就只能认定为强奸未遂。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5-4-16 17:44
没结婚的小心点吧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5-4-16 17:44
无言以对,唯有不碰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5-4-16 17:45
男方缺泛思考,(女方已退彩礼及手饰物件,应收回。并以后谈婚必尊重女方,不能强迫,俗言道:抢来的瓜不甜。)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5-4-16 17:46
山西订婚案已经超出原有范畴了,和当年彭宇案相似;已经影响到走低的结婚率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5-4-16 17:47
女方身上的伤,是发生关系的时候造成的,还是事后,这个是关键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5-4-16 17:47
这样判,谁敢轻易结婚啊?没道理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5-4-16 17:48
处女膜完好的说是强奸?男方确实违背了妇女意愿想发生性关系,但是过程中没有实施成功,并没有发生实质性的性行为,我可以不可以认为这是强奸未遂?强奸未遂和强奸罪是一个概念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5-4-16 17:49
都是垃圾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5-4-16 17:49
这还用问吗?还是老祖宗规定的好,未过门禁止一切,单独见面的机会,和性相关的东西,以免对双方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和误会,女方必须有,守宫砂,男性禁止有一切,风流传闻,以保证双方的清白和名誉,以示双方的诚意,和公平公正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5-4-16 17:49
判得合理合法,不是收了彩礼就等于答应睡觉,别人女生在相亲的时候就说了不接受婚前性行为,男的也答应了。出事后女方也退还了所有彩礼,二审时都放到法院叫男方领取都不领,有意为之该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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