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桃李郡购买3栋2单元X层X号商品房,在2024年6月第二次去准备接房装修(解决一家7口人住宿问题)时发现客厅楼板中间有规则性裂缝贯穿整个客厅长方向,经物业公司联系到开发公司人员现场勘察确认为贯穿性裂缝,目测裂缝宽度不小于0.3mm,2024年八九月份开发商和总承包单位以天气太热未安排人员进行处理。打过12345找过该区质量监管部门出面协调要求对裂缝进行三方鉴定由设计单位出方案后在2024年底前进行处理。我也通过网络查找过关于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通过沟通我了解到五方责任主体中总承包单位和设计单位因为款项问题,这成了他们迟迟不到场处理问题的理由,至今已过去10月仍未处理,不知道购房者的权益谁来保障?分户验收时这么大的裂缝不知道当初是怎么验收通过的?网友们你们遇到这种情况怎么处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