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范怀山,联系电话13419121145。现向您反映四川省西充县人民法院和高坪区人民法院在司法程序中存在的严重问题,这些问题极大地损害了我的合法权益,也违背了司法公正的原则。
2025年4月10日,我接到四川省西充县人民法院的债务执行要求。为积极配合,我通宵整理出相关财产清单报告,并于4月11日前往该院。然而,在回顾整个过程时,我发现法院存在诸多程序违规行为。在此次债务执行事件中,西充县人民法院并未向我送达相关传票,也未进行开庭审理,便直接出示法院执行令 ,此举严重剥夺了我的知情权和出庭应诉权。
当日,我在西充县人民法院三楼偶遇该院局长,便向其详细阐述了事件经过。局长得知此事后深感震惊,连称不可能。但事实摆在眼前,法院基层工作人员这种违法办案的行为,实在令人难以接受。
回顾过往,2023年高坪区人民法院在我申请延期开庭的情况下,拒绝受理并强行推进判决,此次西充县人民法院又在我本人身处属地管辖区内时,剥夺我的知情权与出庭应诉权。这些事件绝非偶然,背后可能存在更深层次的原因。我合理怀疑,由于我不定期举报相关工作人员的犯罪事实,引起了某些涉案人员的恐慌,他们为打击报复,滥用职权插手经济纠纷案件,对我进行司法陷害。具体表现如下:
1. 打击报复举报人:我长期对一些违法犯罪行为进行举报,可能触及了某些人的利益,导致他们不择手段地对我进行报复,利用经济纠纷和司法程序来陷害我。
2. 法院违规操作:高坪区人民法院曾拒绝我的延期审理请求,强行推进案件审理;西充县人民法院则在未送达传票的情况下,非法剥夺我的出庭应诉权,秘密开庭审理案件。我认为,这背后是有人惧怕我在庭上揭露真相,我因被非法插手经济纠纷及司法陷害,导致产业破产,无力偿还在西充县农业银行的20万元贷款。他们担心我出庭应诉时要求政府赔偿损失和贷款,所以才采取这些非法手段。
3. 证据与报复关联:我在检举过程中掌握了相关证据,随着举报的深入,打击报复也愈发凶残。每一次关键的举报后,都会伴随着各种形式的打压。
4. 债务恶意转让:西充县农业银行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将部分债务转让给农担公司,这明显是对我的精神打击,意图阻碍我继续检举腐败问题。
综上所述,我认为高坪区人民法院和西充县人民法院的相关工作人员存在公权私用、滥用职权、权力寻租等违法犯罪行为。恳请相关部门对我的遭遇予以重视,展开深入调查,还我一个公道,维护司法的公正与尊严。
当事人:范怀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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