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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wixndjfw

[群众呼声] 蜜雪冰城喝出蟑螂,市场监管局回复没有任何处理措施,叫我们给店家写个差评[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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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4-21 20:20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25-4-22 13:54 | 显示全部楼层
闹剧

发表于 2025-4-22 14:3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答正雀

发表于 2025-4-22 15:05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学生还是不要去惹这些麻烦事了,给个差评就算了,你还想人家做撒哇?

 楼主| 发表于 2025-4-22 16:38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羊灼郊 发表于 2025-4-22 15:05
学生还是不要去惹这些麻烦事了,给个差评就算了,你还想人家做撒哇?

学生就该忍气吞声吗?一个结果都不给?喝出蟑螂难道不是严重食品安全问题吗?不该给店家处罚吗?这就是一个公职人员的处理方式?????

发表于 2025-4-23 18:23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wixndjfw 发表于 2025-4-21 15:51
这家店没有桌椅可以堂食的,所以基本上每个买了奶茶的同学都只能带走

对啊 只能带走,还说什么离店概不负责的话……有点过于迁强了吧。

发表于 2025-4-23 18:24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wixndjfw 发表于 2025-4-21 15:52
所以他们这个理由真的很可笑,市场监管局也是这个理由来处理问题

难不成南充蟑螂满天飞? 满屋飞?……
发表于 2025-4-25 10:22 | 显示全部楼层
您好,您在麻辣社区发帖《蜜雪冰城喝出蟑螂,市场监管局回复没有任何处理措施,叫我们给店家写个差评 》。帖文摘要称,蜜雪冰城喝出蟑螂,投诉后市场监管局处理遭质疑。我局已收悉,并于4月22日指派我局执法人员前往调查核实,现将调查处理情况报告如下:
四川市场监管投诉举报平台受理投诉单及处理情况
4月15日8:17,四川市场监管投诉举报平台收到投诉单(编号:5155300002025041500000008)关于王女士投诉蜜雪冰城(西华师大一期店)因通过美团外卖购买茉莉奶绿奶茶饮用时在其中一杯奶茶中发现一只小蟑螂,要求承办单位核实处理该店食品卫生的问题,并要求按不满1000元按1000元进行赔偿的投诉件。
4月15日13:50,我局执法人员前往该店调查处理。现场核查店内卫生情况、食品存储条件等,均未发现异常。向商家了解情况得知:投诉人于4月14日17:04在美团平台上下单两杯奶茶(到店自取),并于21:00打电话到门店称杯中有异物,让商家添加其微信协商处理。商家发现其账号异常无法添加,并开展自查未发现违规操作。21:30商家电话联系投诉人协商,投诉人称已在12315平台投诉,赔偿其1000元就撤销投诉,双方当晚协商多次未果。我局执法人员随即督促商家从严规范经营,并要求商家主动联系投诉人协商处理,当日商家再与投诉人电话沟通多次,因投诉人微信异常,沟通未果。
4月21日14:07,我局执法人员电话联系投诉人,询问商家是否主动联系其协商处理。投诉人称未电话联系,且语气强硬要求给予商家行政处罚并按照《食品安全法》第148条的规定给予其1000元的赔偿。执法人员告知投诉人,商家不认可奶茶中有小蟑螂的说法。且因其提供证据不足,根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稽查局于2024年4月26日对《食品安全法》第148条执行的回复:“要求赔偿有两个要件。一是购买到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二是消费者受到损害。这里‘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应当有法定证明,‘受到损害’也应当有证明。”我局无法对其进行处罚,今后我局将加大对该店监督检查力度。同时建议投诉人继续和商家协商处理,或将问题反馈平台给予商家差评。投诉人听后不悦,要求执法人员提供电话和名字及工牌。执法人员随后挂断电话。
开展调查相关工作情况及处理结果
1、被投诉人的基本情况:字号名称为南充市顺庆区蜜雪冰城学府花园店;经营场所为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智达路46号学府花园2幢1层8号;经营范围为许可项目:餐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日用百货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经营者姓名为陈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2511302******0MM86。食品经营许可证编号为
JY251******9289,有效期至2028年4月6日。
2、经调查核实,4月14日商家欲添加投诉人微信协商赔偿事宜,因投诉人微信账号异常未能添加。4月15日商家与投诉人电话协商确定赔偿600元,欲再次添加投诉人微信转账,账号依然异常,投诉人称因商家举报才导致异常(有语音通话为凭)。4月16日,商家主动到华凤所说明情况,执法人员告知将组织双方协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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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4-25 10:57 | 显示全部楼层
新号马甲好多的,感觉有点...............

发表于 2025-4-25 19:22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顺庆工商质监局 发表于 2025-4-25 10:22
您好,您在麻辣社区发帖《蜜雪冰城喝出蟑螂,市场监管局回复没有任何处理措施,叫我们给店家写个差评 》。 ...

店家就只能微信联系?就微信有银行流水嘛? 支付宝 其他银行 这些不能处理赔偿事宜?不能沟通?……划水逃避问题。不要太明显

 楼主| 发表于 2025-4-25 19:51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顺庆工商质监局 发表于 2025-4-25 10:22
您好,您在麻辣社区发帖《蜜雪冰城喝出蟑螂,市场监管局回复没有任何处理措施,叫我们给店家写个差评 》。 ...

商家联系要了我联系方式后半小时未联系我,然后发给商家的微信就被恶意举报涉嫌诈骗被封号7天,该微信连银行卡没有绑定为什么突然在这个节点被封很奇怪。而且我提供了我另一个微信号给他们工作人员,他们工作人员也加上了,为什么不用和我可以联系的号联系我,张先生要用以“账号被封我们蜜雪现在不赔偿了结束谈话”,和两位张先生的谈话都有录音,随时可以提供。是他们拒绝赔偿,而不是我,消极处理此事件,另外难道每一个顾客买了奶茶以后发现什么问题只有在店里发现才有用吗?这家店没有堂食,难道以后每一位同学喝出问题之后都只能不了了之了吗?!????市场监管局不应该加强对涉事监管,督促他们积极处理吗?就一句给个差评就算了?喝到蟑螂这么恶心的事就不处理了?那以后谁来维护我们消费者的权益?谁还敢相信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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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4-25 20:10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微信被封时间这么巧?建议联系腾讯问清楚,如果是被商家恶意举报被封的号可以报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三项,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将受到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可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的处罚)但是,同学我劝你算了,你看监管局嘛,就是在和稀泥,说是检查没有视频,照片,没有检查的任何相关资料,店家能加上你微信就是不赔说明店家也晓得监管局处理的方式,店家就是不理你,所以民不和官斗,官商一家嘛

发表于 2025-4-25 20:26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同学建议你收集证据发抖音,再投点抖加,这个网站流量太小了,不要想在这里证明什么了,冤枉你的最知道你是被冤枉的

发表于 2025-4-25 22:1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来说下问题的根源吧,

这种食品安全问题,如果没开封或者堂食可以固定证据,
关键是已经打开了,这个就很难保证是不是商家在制作过程中掉进去的。
然后监控其实根本没办法看清楚这么小的虫子掉进去,所以调监控意义不大。
如果是那种小吸管,但是蟑螂非常大,就是通过很小的孔,塞不进去那种,还可以争论下。

市场监管局也只能去店里面检查,环境卫生是否达标,或者在检查过程中看下是否有蟑螂,
如果没有,也没办法进行处罚,毕竟谁主张,谁举证,因为被打开过,且离开店的监控范围。
很多事情就说不清,就算用舆论压,商家也只是息事宁人,并不会认为自己的问题,这个也很正常。

就像你被冤枉,但是你没证据证明自己清白的时候,你也有一种哑巴吃黄连的感觉。

发表于 2025-4-27 10:37 | 显示全部楼层
少点外卖,少喝奶茶,
发表于 2025-4-27 16:48 | 显示全部楼层
https://bbs.mala.cn/forum.php?mod=attachment&aid=MTU1NjkwNjl8ZGQzNTdkMWZiOGUzYjhkOWVjNTA0MGRhNzgyZDlhMDh8MTc1NDg3NzU0OQ%3D%3D&request=yes&_f=.png这个回复太有趣了,投诉有蟑螂,原来是有小蟑螂,这个回复都是那么的有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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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4-27 18:15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悠然笑疯 发表于 2025-4-27 10:37
少点外卖,少喝奶茶,

感觉现在吃啥都不安全了。这些监管部门…能不能给力一点食品安全有问题 他们一样的遭。

发表于 2025-4-27 22:15 | 显示全部楼层
钦絮罢 发表于 2025-4-27 18:15
感觉现在吃啥都不安全了。这些监管部门…能不能给力一点食品 ...

水清则无鱼

发表于 2025-4-28 20:31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赞同你的说法,不认识商家也不认识买家,我只就事论事,离开后包装开封了发觉有问题,必须要有证明是在店里拿出来就有,如果买家开封后在自己家进入了异物呢,如果没开封肯定百分百的商家赔钱,开封后只有自认倒霉,商家可以人道主义这杯奶茶免费,如果你要求商家赔偿几百,走司法程序法院也不可能支持的

发表于 2025-4-29 11:04 | 显示全部楼层
谁主张谁举证,拿个虫子拍个照没有任何法律效力,市场监管部门也不能只凭你一张照片就处罚商家。其实,人家商家质疑你是诈骗倒比你举报人家食品安全更在理一点,因为你在没有任何过硬证据下就要求商家赔偿,这种情况商家是可以报警的。所以,我建议你们双方:1、用户走法律程序,上法院起诉商家;2、商家向公安机关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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