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民: 您好,感谢您的留言,现对您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 经核查,网民反映的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项目位于邻水县鼎屏镇万福村2、3单元。该项目于2023年取得相关部门审批后启动建设,在基础施工阶段,相邻单元利害关系人提出异议,认为电梯加装存在影响采光通风、产生噪音污染及视觉干扰等问题,并对审批程序提出质疑。经我局深入调查核实,发现该项目在申报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及我局审批前,对利害关系人意见征集工作存在疏漏,未能充分保障相关方知情权,导致信访矛盾突出。 为严格落实《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既有住宅电梯增设工作的实施意见》(广市建局〔2022〕60号)文件要求,我局于2023年7月依法撤销该项目消防意见书、设计施工告知书等备案审批手续,并明确告知电梯安装单位:需按照《实施意见》通过社区居委会等平台,充分听取并协调利害关系人诉求,在完善听证等相关工作环节后,方可重新申报审批。截至2024年底,经社区多次组织调解未果,因施工遗留的电梯基坑存在安全隐患,社区曾组织2、3单元业主就基坑回填事宜进行书面意见征集,但全体业主均未签署同意意见,致使基坑回填工作暂缓推进。 针对网民反映的电梯安装单位拒不退款问题,我局已约谈涉事企业。根据双方签订的安装合同约定,待全体业主达成书面终止安装协议后,安装单位将在扣除已实际发生的合同履约费用后,依法依规办理退款手续。目前,我局已督促安装单位再次主动对接业主协商,并致电东辰社区,协调社区协助开展意见征集工作。 2025年4月30日,我局工作人员通过电话向网民详细说明处理进展:基坑回填及退款事宜需以业主书面同意终止安装为前提,退款金额将按合同约定扣除实际履约成本。我局将持续跟进协调,督促安装单位在达成一致意见后,立即开展基坑回填工作并落实退款程序。网民对处理方案表示认可。 感谢您的留言,祝您生活愉快、家庭幸福! 邻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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