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成都市及锦江区各位领导:大家好! : 我叫张仪,家住四川绵阳市,是长春师范大学大三物理师范专业学生,于2024年2月24日与位于成都市锦江区的四川启思行通教育咨询有限公司签订了《留学咨询服务合同》,申请英国留学服务,费用15000.00元。签订合同后,该公司法人代表李菲建议要有实习背景申请通过率较高,同时介绍该公司可以实习内推服务(可内推四大和八大这种大公司实习),考虑到实习对留学申请很重要。 于是在2024年5月1日与该公司签订了《背景提升项目(实习)咨询服务合同》,合同为:内推一段线上远程PTA实习(线上四大审计咨询公司),两段线下实习(线下实习八大会计师事务所,为期2-3个月)。3段内推实习费用45000.00元,两项共计60000元(均出具收据未开具发票)。合同约定:实习后提供实习证明+推荐信+支持背调。 2024年7月该公司内推与普华永道咨询(上海)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做m某品牌汽车咨询实习,结束出具了《实习证明》及《推荐信》。第2段实习在2024年11月我要求落实寒假实习,并告诉我2025年1月8日可上岗,3月2日寒假结束(接近2月),回复已落实,确定实习单位为:重庆天职会计师事务所。到2025年1月3日又通知我,说重庆天职项目调整,实习单位变更为:成都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到2025年1月6日问到致同单位跟谁接洽,表示第2天(即1月7日)落实,到1月7日通知我:致同要等一周才能入职,于是我在成都等消息。7天后,又通知再等几天面试,直至2025年1月17日面试后,通知我1月20日到眉山项目实习。正式到岗时寒假已过13天,到眉山才知是北京中名国成会计师事务所安徽分所实习,20日至24日共计5天项目结束。至2025年2月8日-2月27日共19天在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实习,实习内容凭证拍照和核对数量,结束后该公司出具实习证明,无推荐信。 第一段实习背调核实时,普华永道咨询( 上海)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回复,该公司从未招线上远程实习生,且《实习证明》《推荐信》格式均不是普华永道的。即启思行通咨询公司给我内推了一段虚假实习,伪造了《实习证明》《推荐信》给我。第二段通过伪造张澜仪《会计专业在读证明》进入致同公司实习,仅实习了19天,给我出具了一段实习证明1月17日至2月28日,无推荐信,第一段虚假实习第二段在致同实习仅19天(合同约定2-3月)太短太短的实习对留学申请毫无意义。 四川启思行通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内推这一连串的套路让我身心疲惫,还花去了父母巨额血汗钱,真是欲哭无泪。 鉴于四川启思行通教育咨询有限公司提供虚假实习,导致留学申请受阻又丢失考各种证书学习时间,损失惨重,在此,我请求成都市锦江区市场监管局查处该公司弄虚作假经营行为,责令启思行通公司退还我6万元费用,并赔偿我相应损失。 本人郑重承诺:本人所提供的举报内容均系事实,并无任何虚假、夸大或误导性陈述。如有虚假,本人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同时,我恳请相关管理部门调查该公司弄虚作假及偷税漏缴的不法行为! 受害大学生:张仪 2025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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