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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广安交警队何时才能人性化执法[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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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28日我前往广安市交通运输管理局所在楼层办理取资料事宜,时间较为紧急,在金安大道上段转了一圈之后发现周边在维修路面,故未找到停车位,于是靠近金安大道上段一侧的巷道进行了短暂的停放。上楼没几分钟就收到短信,查看短信时距离发送短信过去6分钟,到楼下不超过10分钟,便被贴了罚单 ,成都都会给15分钟反馈时。最后有异议,拨打了交警支队电话,给出的回复是车挡住了人行道,超过5分钟就会罚款,我怎么没见给对面同样停放的车辆贴罚单呢?打电话申请异议,得到的回复就是你违法停放了,就该接受。广安作为旅游城市,没有荣昌的那种大度量,到处修路,停车资源稀缺,停几分钟就会被处罚,从内心来说都不建议外地游客来旅游,执法太没温度了,天气很热,执法很冷漠,最主要的是小市民的反馈没有啥子用,最后都会说我们是依法办事。只想问,广安的交警队何时才能从市民的角度出发,有温度的执法,人性化的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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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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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5-7 17:56 | 显示全部楼层
网民“术飞4”: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大队已知悉,现就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核实,2025年4月28日15时01分,我大队执勤人员在巡逻中发现,车牌号为川XG***N的小型汽车停放在金安大道上段人行道旁,该路段属机动车违法停车行为严格管理路段,设立有禁止停车严格管理交通标志,该车未停放在停车位内,驾驶人不在驾驶室,车辆停放影响行人和非机动车的正常通行,您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但是,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施划的停车泊位除外”之规定,涉嫌实施“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驾驶人不在现场,妨碍其它车辆、行人通行的”交通违法行为。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及公安部交管局关于查处机动车违法停车的相关要求,在查处严管路段违法停车行为时,交管部门可以在提醒纠正的同时予以处罚。2023年4月14日,我大队对外发布了《关于调整机动车违法停车行为严格管理路段的通告》,通告明确“严格管理路段禁止所有机动车辆临时或长时间停放(停车泊位除外)。凡违反本通告规定的,交管部门将采集违法停车信息,固定证据,在提醒纠正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之规定,依法作出相应处罚。执勤民警对违法停放车辆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可视情节实施现场拖移”。
       为不断提升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我大队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推出柔性执法举措,在查处严格管理路段违法停车行为时,会提前发送提示驶离短信,经提醒纠正后,未按要求驶离的,依法予以处罚;按要求驶离的,不予处罚。当天15时01分,执勤人员给您发送了提示驶离短信,直至15时06分,您仍未将车辆驶离,执勤人员采集违法停车信息、张贴《违法停车告知单》,符合相关规程。
       感谢您对公安交管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广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直属一大队
                                          2025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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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5-6 22:10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25-5-6 22:15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你这算什么    我上回在重庆头天晚上停在路口中间,第二天早上还客客气气给我打电话请我挪车,还非要请我吃火锅呢!

发表于 2025-5-6 22:23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龚矛铒 发表于 2025-5-6 22:15
你这算什么    我上回在重庆头天晚上停在路口中间,第二天早上还客客气气给我打电话请我挪车,还非要请我吃 ...

你这算什么,上次我去成都停到天府广场中间,别个说我车子太旧了还给我换了个新车呢。

发表于 2025-5-7 06:35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乱停挡住人行道,找不到停车位,不是你乱停乱放的理由。

发表于 2025-5-7 08:48 | 显示全部楼层
无图无真相

发表于 2025-5-7 08:56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把人行道挡住了,有没有考虑行人的感受?

发表于 2025-5-7 09:3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去年也是和你相同的遭遇,收到挪车短信后火速赶往挪车,却还是被贴了罚单。发现从发送提醒短信到贴罚单只有短短6分钟。让我感到不可思议,因为平时的感受是会给予车主10多分钟挪车的柔性执法实践,而且我还专门查询了一下成都市对外公布的是10分钟柔性时间。这么看来,发送的挪车柔性提醒几乎成了“形式主义”。就此,我向市交警支队申诉,市交警支队给我的答复是他们内部有个规定(但是没有对公众公开):一般道路超过10分钟就贴罚单,划入了严管路段的超过5分钟就贴罚单。

发表于 2025-5-7 09:43 | 显示全部楼层
广安市交警支队对各个路段采取自定义执法标准,且未将执法处罚标准对外公开是严重的行政违法。本来想提起行政复议的,对广安市交警支队这种执法随意化、个性化、隐藏标准式处罚提出严重异议!!要求广安市公安局将执法标依法依规公示给市民(成都市就是公示了的)! 保障广大驾驶员的知情权,拒绝违法的个形式执法!

发表于 2025-5-7 15:0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25-5-7 20:56 | 显示全部楼层
旁边正元新城或者商业街就有很多停车的地方,别给犯错找理由开脱

发表于 2025-5-8 07:28 | 显示全部楼层
忙不是借口,自己随便停车就要考虑被贴单的风险。以前,我经常乱停乱放,每个月挣的钱都有固定部分交给国家。现在我去那里,首先都要计划好时间,思考哪些地方好停车。晓得不好停车的地方,要不早点出发,停远点,要不就打车。现在到处都是贴单的,到处都是电子眼,经常刚下车都收到短信,遭贴怕了。

发表于 2025-5-8 09:12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说那个地方我知道,有被罚的风险。

发表于 2025-5-8 09:3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就在路边站起距离车子10米,我看到短信立马去挪,已经被罚了,投诉被告知,虽然发短信,也是要被记录并罚款的,因为那是严管路段,既然是严管,那就别发短信啊,直接贴就是了,何必浪费短信费呢

发表于 2025-5-8 09:44 | 显示全部楼层
让你明明白白消费

发表于 2025-5-8 09:58 | 显示全部楼层
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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