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广东发生的真实情况:
给学校安装伪劣直饮水机,官员被捕。
随着区教育局办公室何某涉嫌滥用职权被市检察院批准逮捕,以及生产销售假冒商标伪劣直饮水机公司两股东被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一起销往中小学校、幼儿园的假冒商标伪劣直饮水机牵出职务犯罪案和刑事犯罪案浮出了水面。
学校直饮水机 存在安全隐患
近期,卫监部门着手对全市各中小学使用的直饮水机进行一次拉网式检查。在市十一中学,卫监部门发现了问题:该校安装的ZCH牌直饮水机和紫外线杀菌器,均无法出示卫生部涉水产品许可批件。
随后,卫监部门在长塘学校发现该校安装了“AERO”型反渗透纯水机,学校出示的卫生部涉水产品卫生许批件已过期,且学校未能出示更换净水材料生产厂家有效的卫生许可批件。
同时,市疾控中心于同年出具的水质检测报告书评价结论为,饮水机出水的霉菌计数不符合国家标准。卫监部门对上述两所学校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要求学校停止使用这两种直饮水机。
接着,卫监部门先后到五中、十九中、二十八中、三十五中等12所中小学校和幼儿园调查,得知上述学校均由区教育局统一安装了标识为“AERO牌”的直饮水机。
这些学校使用饮水机介质、滤膜组件等净水材料要么无标识,要么提供的卫生部涉水产品卫生许可证批件与实际安装直饮水机机型不符。
其中,五中的直饮水机水质,疾控中心检查后出具的水质检测报告书评价结论,均为不符合国家标准。
更为严重的是,卫监部门发现,给幼儿园提供的卫生部涉水产品卫生许可证批件,居然是一份伪造件。上述学校的相关批件,均由净水公司提供。卫监部门责令这些学校、幼儿园停止使用问题直饮水机。
此外,卫监部门还发现,在三十九中、第三小学、师范学校附小、第三小学使用的是某牌RO1500型纯水机,除三十九中提供卫生许可批件与实际安装机型不符外,其他3所学校提供卫生部涉水产品卫生许可证批件也不符。
问题是,这4所学校的直饮水机使用的滤过介质、滤膜组件等净水材料,均无标识,日常监督也不到位,因此,卫监部门全部责令上述学校停用该品牌直饮水机。
同时,卫监部门在对城中等3个城区中小学、幼儿园检查时也发现,40多所使用直饮水机的学校中,除10所能提供卫生部涉水产品卫生许可证批件外,其他学校不是无法出示批件,就是出示的批件与实际使用的饮水机型号、规格不相符。对此,卫监部门叫停全部问题饮水机。
卫监部门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通过检查得知,安装直饮水机的学校,九成学校没有按照国家相关法规、规范,向经销商索要卫生部颁发的国产(或出口)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或者索要的批件与产品型号不符,甚至有的是经销商提供的假冒卫生许可批件。
这些情况说明,学校饮用水卫生管理工作存在簿弱环节及漏洞,饮用水卫生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卫监教育部门要求学校停用
市卫生局单独或联合教育局,先后向各学校发文,要求各中小学、幼儿园高度重视饮用水安全管理工作(特别是安装了直饮水机的学校),要成立饮用水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建立健全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和突发污染应急预案,将各项管理工作及责任落实到人,确保各项措施到位,有效保障学校饮用水安全。
通知还要求,各校要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规、规范及标准,对所使用直饮水机水质处理器进行日常卫生管理,对安装的直饮用水机水质处理器,要向销售商索取卫生部颁发的国产(或出口)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的有效卫生许可批件、附件及生产厂家卫生许可证复印件,认真仔细核实其真伪,并报卫生局备案;
所有向学生提供的直饮水机水质处理器产品标签或铭牌标识必须齐全,与卫生许可批件内容一致,直饮水机说明书中标注各主要处理单元使用的净水材料,须标明名称、规格、用量等,主要技术参数(额定总净水量、净水流等)和使用范围等,应与批件一致;
使用直饮水机水质处理器过程中,要严格遵照卫生许可批件附件中的产品说明、主要成分或部件、使用范围、注意事项等要求使用。
定期清洗并按卫生许可批件附件中产品说明的要求,更换水质处理单元滤过介质、滤膜组件等净水材料,及时做好所有维护登记记录备查;
使用直饮水机的学校,必须按住建部发布的《管道直饮水系统技术规程》行业标准进行安装,和对水质检验项目及频率进行水质检测并保存好检测报告备查,同时还应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规范、标准的相关规定。
市直第二机关幼儿园园长告诉记者,尽管幼儿园安装的直饮水机由经销商提供的批件存在问题,但幼儿园在使用期间均按有关规定,定期将水样送到疾病控制中心检测,每次检测结果均达到国家标准。现在,幼儿园根据卫监部门通知,从去年底一直停用至今。
司法机关介入 三名疑犯落网
去年10月下旬,市城中区检察院从卫监部门获得重要线索,立即在外围展开前期取证工作。今年4月下旬,检察机关搜集到确凿证据后,悄然收网。
检察机关通过调查发现,区各中小学校和幼儿园使用的直饮水机,均为区教育局在未经招标程序情况下,由主要领导拍板,统一从净水器公司采购。
检察机关进一步调查还发现,那些安装到各校的直饮水机,系净水器公司自行采购配件组装。由于假冒商标及非法组装直饮水机,且无法出示卫生部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的有效卫生许可批件,为应付卫监部门检查,他们通过伪造、变造许可批件企图瞒天过海。
因其安装的直饮水机被卫监部门叫停,至少影响到区17所学校共1.8万名学生的饮水,初步统计导致国家财产损失50多万元。
4月12日,检察机关以涉嫌滥用职权罪,依法对负有主要责任的区教育局办公室副主任何某采取刑拘的法律强制措施。
检察机关认为,净水器公司作为直饮水机的生产者和经销商,其行为已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和故意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检察机关遂将两人移送区刑侦大队处理,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两人。目前,三疑犯仍由检察及公安机关分别侦查中。
案子教训深刻 采购必须阳光
随着检察及公安机关的侦查,这起采用非法手段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和故意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以及国家工作人员不履行职责,涉嫌滥用职权的案件,终于露出端倪。
学校的饮用水安全,涉及千千万万学生身体健康,关系重大。这起饮水机案,暴露区教育局在采购直饮水机过程中存在不少问题——不依法进行政府采购招标,不认真审查供应商资质及产品资质,由领导私下拍板,客观上给不法分子有了可乘之机。
下一步,检察机关将结合该案,建议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招标采购,进行“阳光作业”,并主动邀请卫监部门予以业务协助,引入纪检、新闻单位及社会监督机制,完善政府采购程序,避免类似案件再次发生。
以上内容为转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