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这587.94的理赔赔偿款,和前海人寿斗得身心疲惫,教育局怎么会把我儿子幼儿园学平险选择在这家保险公司  
2月16号购买的学平险,2月28日和3月22日两次入院,4月24日去前海人寿公司交资料,被直接口头拒赔,工作人员称两次在等待期90天内,莫法赔。
被拒赔后,投诉12378,每天一电话,开始12378都是转给前海人寿处理,但是前海人寿都明确给我表达,等待期90天内莫法赔,直到4月30日打12378,多次投诉无果后生成正式投诉,前海人寿人寿才开始想给我处理。
4月30日他们通知我再次把资料交过去,称要给总部申请看是否能赔付?在4月30日我再次把资料交过去。(我的诉求是第一次30天等待期内的270元和应该正常赔付的587元一起赔付,按保险合同,这270元是不能赔付的,但是因为前期他们把我两次都直接拒赔且跟他们沟通不愉快,内心对他们公司十分不满,我也就耍浑了)。
5月6日他们跟我联系,让我再去他们公司,需要当天沟通。我说能不能在电话里面沟通,保险公司工作人员说不行,必须要当天沟通,我说行,我们约定的是5月7日下午我去保险公司。
5月7日上午我收到了赔款,我当时还很诧异,我们都还没有沟通,就直接把钱赔给我了。
收到赔款的同时,我又仔细研究了他们的保险合同,发现只赔的第二次,没有赔第一次。我当时再次诧异了,依据保险法第二十三条和二十四条,对属于保险责任的,要与达成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于三日内出具拒赔通知书并说明理由。不知道是保险公司不懂法还是他们根本就没把客户放在眼里。
真是被前海人寿气的内心的怒火十丈高了,吃冰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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