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巡视组、四川纪检委、巴中市纪检委:
我是巴州区江北街道办事处状元桥社区第二居民组居民李祖长,(身份证号:513027********0412)联系电话:13518475460,在此举报我地坑害老百姓、吃骨头不吐渣的大老鼠我地原党委书记共产党员李绍军部分违法乱纪事实。
一、吞食地震款,2008我地发生地震,我社的房屋大面积遭到损毁破坏,中央政府为了我地恢复生活生产秩序,给我地优厚补偿资金,当时我们江北台居委会共有六个生产小组,其中第一、第二、第三、第五、第六均领到地震救灾款,当时地震救灾款按户头和损毁状况发放,1000元、2000元、2500元不等,唯有第四生产小组的老百姓没有领到地震受灾补偿款,当时大队书记是李绍军,住在我们第四生产小组{小组长是李祖寿,会计是李仕军},第四小组的群众问李祖寿:“地震救灾款什么时候发放?”李祖寿说:“救灾款是大队书记李绍军在管。”
但,时至今日,群众也没有领到一分钱的地震救灾补助款,我们第四生产小组共有200多户人口,按照当时的补偿标准(1500-2500/每户),共产党员李绍军贪污地震救灾补偿款合计在40万元左右。
二、侵吞巴中吊桥赔偿款40万元。当时巴中新规划,吊桥由一大队李本勇拆除,共赔偿我们居委会老百姓补偿款50万元,(当时修建巴中吊桥时,很多老百姓都集资缴费了,此款项是巴中区工作人员——于忠仆(谐音)——在收取),群众质问:为何不将吊桥赔偿款分发给老百姓?共产党员支部书记说:没有吊桥赔偿款,是我去向上面要了10万钱,但这10万块钱也一分没有给群众补偿。
三、我地林地约100多亩(具体数字可能更多)后建设巴中需要,我地林地被占用,按每亩赔偿2000多元每亩,群众没有看到一分钱,那么又有20多元不明不白进入了李绍军等人的腰包。
在此强烈请求,上级领到到当地了解真实情况,依法查处共产党员李绍军的斑斑劣迹和各种违纪违法和犯罪行为,将其绳之以法,给老百姓一个交代。
同时请求,除恶务尽,一并查处给李绍军打掩护,收票子的一众“老鼠”,不要江北办事处的人来调查李绍军了,因为里面有几个是他的人,包括巴州区纪委党某(是李绍军儿媳妇一个队的),以正党纪法纪。
举报人:李祖长 2025.5.7 该图片可以证明李绍军说拆迁在地震之前为谎言,其目的是贪污地震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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