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中央巡视组领导:
您好!南充市顺庆区公安分局及市公安局长期存在的严重违纪违法、包庇腐败问题。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背景下,这些行为不仅严重破坏司法公正,更践踏了人民群众对公安机关的信任!我们恳请中央巡视组进驻期间,彻查此事,还南充一片法治蓝天!
一、举报内容
1. 南充市公安局举报电话形同虚设。提拔公示电话永远没人接。违纪举报电话接了听说举报内部人直接被领导要求以后不准接了。(通话有录音为证)
2. 顺庆公安分局警保女副大队长宁某多次违纪仍被提拔、入党** (有处罚结果及通话录音)
- **问题**:
- 2020年提拔试用期即被举报**帮助他人串标、利用职务之便多次查取她人身份信息并且威胁她人**,区纪委查实后仅给予**诫勉谈话、政务警告**(本应撤职);
乱搞男女关系,顺庆公安包庇说要有床上照片才行,人证和搂搂抱抱不算,最后宁先离婚后面逼赵也离了(离婚证时间改不了),现在说是正常男女朋友查不了,后面男的也被提拔了
- 2021年受处分期间**违规入党并转正**(违反《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32条);
- 其案例被拍成**警示教育片**,却未严肃追责,典型“高举轻放”!
- **法律后果**:
- 应**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追究**“带病提拔”责任人**(《干部任用条例》第42条)。
3.公安民警网上公开辱骂他人,顺庆公安分局压案不查,并谎称手机被偷(有通话录音及法院认定)
涉事民警已涉嫌多项违法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公然侮辱他人,应处**5-10日拘留+罚款**;
- 《人民警察法》第22条**:警察不得侮辱他人,违者**撤职或开除**;
-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135条**:党员辱骂他人,**开除党籍**。
顺庆分局涉嫌系统性包庇**
- **编造“手机被盗”谎言**:违反《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25条(弄虚作假);
- **压案不查**:涉嫌**玩忽职守罪**(《刑法》第397条),领导应被追责;
- **欺骗群众**:违反《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第29条(敷衍塞责)。
4.领导刘向阳长期包庇违纪民警,通风报信(有录音)
- **证据**:
- 举报人多次反映问题,刘向阳直接告知被举报人,而后被举报了找举报人麻烦,录音为证;
- 对民警嫖娼、违规户籍操作等问题**压案不查**。
- **法律后果**:
- 涉嫌**滥用职权罪、包庇罪**(《刑法》第397条、第310条)。
4. 违规更改户籍信息(有户口及身份证证据)
- **问题**:
- 顺庆分局违规办理户口迁移、户籍信息;
- **法律后果**:
- 涉事民警应依《刑法》第280条(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第385条(受贿罪)追责。
5.民警嫖娼,单位包庇不查(有照片和视频)
法律后果:嫖娼应处*拘留+罚款*,并开除党籍、撤职(《治安管理处罚法》第66条+《纪律处分条例》第135条);
- 包庇领导涉嫌**徇私枉法罪**(《刑法》第399条)。
**二、我们的诉求**
1. **依法严惩违纪民警**:
- 嫖娼民警**开除公职+拘留**;
- 女副大队长**撤销职务、取消党员资格**;
-辱骂他人的撤职
- 违规办理户籍的民警**移送司法机关**。
2. **追究包庇领导责任**:
- 刘向阳等领导**涉嫌渎职犯罪,必须立案调查**;
- 顺庆分局党委**对“带病提拔”问题倒查追责**。
3. **公开整改结果**:
- 要求南充市公安局**向社会通报案件查处情况**,接受群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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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正义呼吁——谁在纵容这些“警界蛀虫”?**
人民警察本该是法律的捍卫者,但南充顺庆分局的某些人却成了**违法者的保护伞**!
- **民警嫖娼**,单位装聋作哑——**警徽蒙尘,公信何在?**
- **女干部屡屡违纪**,却步步高升——**“带病提拔”背后是谁在撑腰?**
- **领导通风报信**,举报人反遭威胁——**法治南充,还是“黑警”南充?**
我们不禁要问:**如果连公安系统都腐败至此,普通百姓还能相信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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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此次举报仍被地方压案,我们将继续向**中央纪委、公安部、全国媒体**公开揭露,直至正义到来!
**我们的目标只有一个:清除警界害群之马,还南充人民一个清朗的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