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阅读: 1116|评论: 4

[群众呼声] 举报南充市顺庆区公安系统系统性违纪、包庇及腐败问题——请中央巡视组严查!

[复制链接]


尊敬的中央巡视组领导:

您好!南充市顺庆区公安分局及市公安局长期存在的严重违纪违法、包庇腐败问题。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背景下,这些行为不仅严重破坏司法公正,更践踏了人民群众对公安机关的信任!我们恳请中央巡视组进驻期间,彻查此事,还南充一片法治蓝天!  
一、举报内容
1. 南充市公安局举报电话形同虚设。提拔公示电话永远没人接。违纪举报电话接了听说举报内部人直接被领导要求以后不准接了。(通话有录音为证)

2. 顺庆公安分局警保女副大队长宁某多次违纪仍被提拔、入党**  (有处罚结果及通话录音)
- **问题**:  
  - 2020年提拔试用期即被举报**帮助他人串标、利用职务之便多次查取她人身份信息并且威胁她人**,区纪委查实后仅给予**诫勉谈话、政务警告**(本应撤职);  
乱搞男女关系,顺庆公安包庇说要有床上照片才行,人证和搂搂抱抱不算,最后宁先离婚后面逼赵也离了(离婚证时间改不了),现在说是正常男女朋友查不了,后面男的也被提拔了
  - 2021年受处分期间**违规入党并转正**(违反《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32条);  
  - 其案例被拍成**警示教育片**,却未严肃追责,典型“高举轻放”!  
- **法律后果**:  
  - 应**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追究**“带病提拔”责任人**(《干部任用条例》第42条)。  

3.公安民警网上公开辱骂他人,顺庆公安分局压案不查,并谎称手机被偷(有通话录音及法院认定)
涉事民警已涉嫌多项违法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公然侮辱他人,应处**5-10日拘留+罚款**;  
- 《人民警察法》第22条**:警察不得侮辱他人,违者**撤职或开除**;  
-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135条**:党员辱骂他人,**开除党籍**。  
顺庆分局涉嫌系统性包庇**  
- **编造“手机被盗”谎言**:违反《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25条(弄虚作假);  
- **压案不查**:涉嫌**玩忽职守罪**(《刑法》第397条),领导应被追责;  
- **欺骗群众**:违反《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第29条(敷衍塞责)。  

4.领导刘向阳长期包庇违纪民警,通风报信(有录音)
- **证据**:  
  - 举报人多次反映问题,刘向阳直接告知被举报人,而后被举报了找举报人麻烦,录音为证;  
  - 对民警嫖娼、违规户籍操作等问题**压案不查**。  
- **法律后果**:  
  - 涉嫌**滥用职权罪、包庇罪**(《刑法》第397条、第310条)。  

4. 违规更改户籍信息(有户口及身份证证据)
- **问题**:  
  - 顺庆分局违规办理户口迁移、户籍信息;   
- **法律后果**:  
  - 涉事民警应依《刑法》第280条(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第385条(受贿罪)追责。  

5.民警嫖娼,单位包庇不查(有照片和视频)
法律后果:嫖娼应处*拘留+罚款*,并开除党籍、撤职(《治安管理处罚法》第66条+《纪律处分条例》第135条);  
  - 包庇领导涉嫌**徇私枉法罪**(《刑法》第399条)。  


**二、我们的诉求**  
1. **依法严惩违纪民警**:  
   - 嫖娼民警**开除公职+拘留**;  
   - 女副大队长**撤销职务、取消党员资格**;  
   -辱骂他人的撤职
   - 违规办理户籍的民警**移送司法机关**。  
2. **追究包庇领导责任**:  
   - 刘向阳等领导**涉嫌渎职犯罪,必须立案调查**;  
   - 顺庆分局党委**对“带病提拔”问题倒查追责**。  
3. **公开整改结果**:  
   - 要求南充市公安局**向社会通报案件查处情况**,接受群众监督。  

---

三、正义呼吁——谁在纵容这些“警界蛀虫”?**  
人民警察本该是法律的捍卫者,但南充顺庆分局的某些人却成了**违法者的保护伞**!  
- **民警嫖娼**,单位装聋作哑——**警徽蒙尘,公信何在?**  
- **女干部屡屡违纪**,却步步高升——**“带病提拔”背后是谁在撑腰?**  
- **领导通风报信**,举报人反遭威胁——**法治南充,还是“黑警”南充?**  

我们不禁要问:**如果连公安系统都腐败至此,普通百姓还能相信谁?**  

---
若此次举报仍被地方压案,我们将继续向**中央纪委、公安部、全国媒体**公开揭露,直至正义到来!  


**我们的目标只有一个:清除警界害群之马,还南充人民一个清朗的法治环境!**  



20250511102235front2_0_7848673_FsnjtFTW9bj_uzHzQ4a-e5u4mmH7.jpg
打赏

微信扫一扫,转发朋友圈

已有 0 人转发至微信朋友圈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发表于 2025-5-11 10:40 | 显示全部楼层
有证据吗?!关键是证据。

 楼主| 发表于 2025-5-11 11:28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纪委看到此贴可以私信我,提供证据,以上所说内容都是通话录音,视频,照片等完整证据。其他粉丝有公安局违法违纪证据也可以私信我,合并上交!谢谢大家

发表于 2025-5-11 20:59 | 显示全部楼层
没有证据是空谈,有证据发出来,大家一起看看

发表于 2025-5-11 21:21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高级模式 自动排版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