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渡镇井淹院村支部书记乔光春、副书记黄云仲,在职期间不积极为村民谋福利造福祉,不积极向领导上级争取村民小组未硬化道路指标。
**事实与依据**:
我们第九村民小组未硬化道路总长约720多米涉及九组村民20多户,九组村民集体自发于2023年起开始向上级有关部门争取道路硬化指标,期中通过合法途径逐级上访包括罗渡镇政府办公室领导、岳池县委、岳池县交通局、广安市委政府热线,并递交全体村民签字画押的硬化道路请愿书,都是有理有据有历史凭证可查询,经过第九村民小组村民的全体努力向岳池县交通局争取到宽4.5米长900米的道路硬化指标,现在指标已经下达到村里,可是支部书记副书记挪用道路硬化指标,导致我们第九村民小组道路不能全部硬化使全体人员合法福利遭受重大损失,我们第九村民小组全体人员坚决反对不同意支部书记副书记的不合理指标挪用,村支部书记副书记严重脱离群众脱离组织,不合理不服气,希望上级领导严肃处理
**投诉事项**:
1. 被投诉人长期不作为,未履行争取基础设施建设的职责;
2. 挪用县交通局下达给我组的道路硬化指标,涉嫌滥用职权。
**指标挪用事实**:
擅自将指标用于其他村民小组道路建设
未依法召开村民会议表决(违反《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24条);
至今未向村民公示指标使用情况(违反村务公开制度)。
**法律依据**:
1. 《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第15条(专款专用规定);
2. 《四川省农村公路条例》第21条(村民参与决策权);
3. 中央一号文件"关于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相关规定。
**投诉请求**:
1. 立即停止指标挪用行为,限期完成九组道路硬化;
2. 由纪委介入调查被投诉人是否存在违纪行为;
3. 追究相关人员行政责任并公示处理结果。
**此致**
岳池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岳池县交通运输局
罗渡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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