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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检察院公布的检察长接待日却不给登记的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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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5-17 09:4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绵阳市人民检察院:
尊敬的宋骥检察长,您好!
2025年5月9日,四川省绵阳市人民检察院发布《关于发布检察长接待日的公告》,明确2025年5月20日由检察长宋骥接待来访群众,信访人需在5月15日前预约。王金成因不服四川省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4)川07执复142号执行裁定,委托全权代理人鲁向阳向贵院申请监督。
预约及沟通情况:
1.5月9日鲁向阳预约检察长接待,被告知只能预约分管副检察长张光明。11::30时按照告知邮寄了相关书面资料,下午被告知张光明副检察长不接待。
2.5月13日收到贵院《绵检行执监〔2024〕1号》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书后,鲁向阳立即打贵院2312908电话预约宋骥检察长,但被告知需上报领导。
3.5月16日鲁向阳前往贵院询问预约结果,接待窗口称已过预约期限,拒绝填写预约登记表。鲁向阳表示已提前电话告知预约情况,且未收到明确结果,不应视为逾期。
投诉及理由:
鲁向阳认为,贵院对符合检察长接待条件的群众不予接待,属于内定性质,有走过场之嫌。本次预约目的是解决贵院《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书》存在的错误及判后答疑问题,具体如下:
1. 对人社局履行判决的理解错误:
贵院认为人社局按照判决规定期限重新作出认定书,已经履行了判决义务。但人社局重新作出的认定推翻了法院查明认定的腿部为工伤符合规定的确认事实,属于没有全面正确履行判决。眼睛部位符合认定为工伤的条件,但人社局未正确处理,导致问题无法解决。
2. 法院判决解释:
法院查明认定腿部伤情符合工伤规定,支持人社局对腿部认定为工伤的决;撤销《工伤认定决定书》是因为眼睛部位处理错误,而非腿部认定错误。
3. 贵院调查遗漏问题:
①未审查人社局重新作出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中,以新证据推翻生效判决查明事实的程序错误。
②未审查经开法院审理中,人社局未提供实质性证据支持其行政行为的问题。
③未审查人社局向法院提供的判决书上有领导批示干预司法的情况。
4. 程序空转问题:
①本案已历时3年,人社局多次作出认定书,问题仍未解决,导致程序空转。
②王金成提供最高检发布的法院判决撤销后,人社局四次作出不予认定为工伤的海南类似案例,检察院监督后解决了工伤认定问题。本案也已经四次作出认定,其中第三次已经做出腿部为工伤的认定,在被法院查明认定事实明确符合认定工伤规定情况下,第四次又不认定为工伤,该案更符合检察监督条件。
综上,贵院将法院判决查明认定的事实与判决项分开理解,导致认定人社局履行判决错误;调查遗漏人社局重新认定中的重要问题,导致不予监督错误;人社局不履行法院判决,贵院不支持监督申请,是程序空转及问题无法解决的原因。
此致
王金成全权委托代理人(姐夫):鲁向阳
联系电话:15386629091
2025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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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5-5-17 15:0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25-5-17 15:10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25-5-17 15:11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25-5-17 15:13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25-5-17 15:14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25-5-17 22:47 | 显示全部楼层
耍赖没耍成吗??

 楼主| 发表于 2025-5-19 16:5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25-5-19 17:00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25-5-19 23:41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网友您好:
您反映本院接访工作的问题已收悉并核实。对您未能及时登记检察长接访事宜,本院相关部门未能妥善安排深表歉意。本院高度重视,已安排5月20日,由检察长接访听取您的诉求、意见。并将视接访情况,依法及时调查核实有关情况,研究处置案件。
感谢您对绵阳检察工作的关注和理解。
绵阳市人民检察院
2025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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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5-5-20 07:06 | 显示全部楼层
对领导晚上还在加班处理、及电话询问情况、关心王金成问题表示衷心的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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