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阅读: 1505|评论: 10

[群众呼声] 请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回答我的巨大困惑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5-5-20 18: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请理解我的心情,作为一名刑事和民事都无路可走、莫名其妙“被传销”的当事人,我太压抑太痛苦了。
我是(2025)川13川民终1246号的当事人,贵院在5月6日审理了我和杨小英、李莉琼的合同纠纷,我就委托投资理财合同纠纷起诉对方要求退还我86万元投资款。
这是一次就顺庆区法院裁定上诉的审理,我举了证,我要求对方举证,否则承担举证不利的后果,对方没有举证,就拿着顺庆分局的传销立案通知书当做护身符。
在庭审最后,我恳求法官给我留一条路,进行一次实体审理。
对于在从2023年11月到2025年5月起诉、上诉四次的当事人,上了四次法庭却从未进行过一次实体审理就被驳回,每一次理由都是“传销” ,这种煎熬司法者是无法体会的。
我以为中级法院有什么不同,结果还是以“传销”驳回,理由是顺庆分局的受案回执上写着“我和李莉琼、杨小英在2017年至2023年参加了拆分盘传销”。
我不是向杨法官您已经举证了吗,我打款的时间是2021年4月5日至6月19日,也举证了如何欺诈的,举证了被骗进去的项目叫BTC36基金。而对方根本就没有进行举证。
作为法院,最应体现司法公正的地方,无论我如何举证,只需要一纸“虚构的传销”受案回执就把我驳回了,也不去核实我的资金到底进传销组织没有?我投资是否跟拆分盘传销有关?对方是否欺诈了我?对方的担保赔付是否需要负责任?
我申请资金调查令也不查。
我们这些弱势群体也太弱了,不管被拿走了多少钱,只要将案件立成传销就不准维权了!
我又没有主动参加传销,更没有参加拆分盘,杨法官,您应该清楚这个事实!
但是您不管这些,就根据传销立案就把我驳回了,那我上诉干啥,您只需要一纸立案通知,不管事实,不查明真相,就把我审判了算了。
被您驳回,这意味着司法的大门将彻底向我关闭。
因为将案件立成传销,民事和刑事都不准我维权。
我相信,这一定不是立法者的初衷。
我再次强调,我没有参加拆分盘传销。
虽然作为司法弱民,我也有尊严!

111.jpg
222.jpg
打赏

微信扫一扫,转发朋友圈

已有 0 人转发至微信朋友圈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发表于 2025-5-20 21:18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法院认定传销的事实理由和依据是什么?传的啥销的啥?

发表于 2025-5-21 11:14 | 显示全部楼层
有公安的刑事立案书,对方确实不需要再提供任何证据了,法院是审判机关,有公安的刑事立案书,法院就没有理由再对其它实体证据质证的需要,法院判决没有问题。你现在还可以走的路是收集证据对公安机关的传销刑事立案行为提起行政诉讼,推翻公安机关的传销立案书,或者让公安机关另案出具一个你被诈骗的立案书。

发表于 2025-5-21 12:14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法院是法院的职责,公安部门是公安部门的职责!公安部门认定的事实!法院采纳应该说明理由!

 楼主| 发表于 2025-5-21 12:36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已经报警3年了,法院上了5次,目前的现状是民事和刑事都无路可走,钱被别人拿走了,依然还在别人那里,我没有资格维权!

 楼主| 发表于 2025-5-21 12:37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没有能力改变公安莫名其妙地说我参加传销的事实,司法弱势群体的处境,经历过的人,太懂了!

 楼主| 发表于 2025-5-21 15:24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辅车相依 发表于 2025-5-21 11:14
有公安的刑事立案书,对方确实不需要再提供任何证据了,法院是审判机关,有公安的刑事立案书,法院就没有理 ...

你觉得既然他们敢做这个决定,还怕你去推翻吗?他们是强势部门,我是弱势人群,这两者力量对比不是太悬殊了吗?我是不是自不量力,鸡蛋碰石头?!

发表于 2025-5-21 15:34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25-5-22 09:11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25-5-22 12:16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传销顾名思义是相互销售货物才叫传销嘛

发表于 2025-5-22 12:17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南充中院没有一个懂法律的人,都敷衍乱语
高级模式 自动排版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