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关于麻辣社区群众反映情况的回复
尊敬的市民:
您好!您在麻辣社区反映非标电动车备案问题已收悉。经营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调查,现回复如下:
第三方公司在营山辖区共计设置三个固定点位(欧玛特超市门口、公园名城前方白塔大道路口、交警大队车管所查验区旁),其中群众自愿购买保险服务的在城区点位办理,群众不愿意买保险的在交警大队点位办理。
交警大队车管所查验区点位,系4月10日至4月15日非标电动车备案系统维护,全市停办非标备案期间,有群众到车管所咨询,为避免群众多次往返跑,车管所工作人员对此期间前来备案的群众进行了登记,后系统恢复后便依次通知前来办理,故造成目前交警大队车管所查验区点位有所积压。对此交警大队主要负责人已与第三方公司沟通,要求其务必保证应办尽办。
此次临时备案登记工作,系对2024年10月31日前购买的非标电动二轮车实施临时备案登记管理,发放全省统一式样的临时备案标识(非车辆号牌)。根据《关于加强非标电动二、三、四轮车综合管理的通告》保险企业可以为备案登记车辆依法提供保险服务。如群众遇第三方公司有意为难群众或强制群众购买保险行为,请及时联系我大队,我大队将严格按照规定办理,联系电话:0817-8219799。
感谢您对营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工作的监督与支持。
营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5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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