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广元市纪委领导:
您好!我叫杨梅,是利州区河西街道八一小区的居民。怀着极度的悲愤与无奈,我向您实名投诉利州区人民法院在我申请调阅复制1996年涉及本人全部卷宗过程中出现的离奇事件,恳请纪委领导为我主持公道,彻查此事。
2025年6月4日,我依法依规向利州区人民法院申请调阅复制涉及本人1996年的全部卷宗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当事人有权查阅、复制与自己相关案件的卷宗材料,这是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维护司法公正透明的重要举措。我满心期待着能通过查阅卷宗,解开多年来心中的疑惑,了解当年案件的真实情况。
然而,经过漫长的7个工作日等待,2025年6月10日下午15时,利州区人民法院给了我一个犹如晴天霹雳的回复——我所涉及的卷宗已全部在该院所谓的地震中遗失。当听到这个答复时,我整个人都懵了,这怎么可能?为什么所有卷宗单单遗失我的?这其中究竟有什么隐情?
该院分管领导陈某金虽当面回复我所有卷宗已在地震期间遗失,却拿不出任何佐证。没有任何官方的文件说明,没有相关的备案记录,没有任何可以证明卷宗确实是在地震中遗失的证据。就这样轻飘飘地一句“地震中遗失”,就想打发我,这让我实在难以接受!
在此,我有诸多疑问,恳请广元市纪委领导为我答疑解惑:
1.利州区人民法院保管卷宗是其法定职责,在地震发生后,对于重要卷宗是否有相应的应急保护措施和转移方案?如果有,为什么我的卷宗还是遗失了?
2.就算卷宗在地震中受损,按照正常程序,也应该有相关的登记、报备以及后续处理措施。这些流程是否执行?执行过程中是否存在违规操作?为何我看不到任何相关记录?
3.所有卷宗都在,唯独我的卷宗遗失,这仅仅是巧合吗?有没有可能存在人为故意隐匿、销毁卷宗的情况?
4.分管领导陈某金在回复我时拿不出任何佐证,他的这种答复是代表个人还是法院?这种不负责任的答复背后,是否存在渎职行为?
5.对于法院卷宗遗失这种严重影响当事人权益的事件,利州区人民法院内部是否有相应的问责机制?是否已经启动调查程序?如果没有,原因是什么?
6.我的合法权益因为卷宗遗失受到了极大损害,利州区人民法院打算如何弥补我的损失?如何保障我后续寻求司法救济的权利?
7.法院卷宗是司法公正的重要依据,如此轻易地遗失,是否反映出利州区人民法院在卷宗管理上存在严重漏洞?这些漏洞该如何填补?
8.作为监督机关,广元市纪委对于利州区人民法院此次卷宗遗失事件,是否会介入调查?何时展开调查?调查的进度和结果能否及时向我反馈?
我只是一个普通的老百姓,一直相信法律的公正和权威,相信党和政府会为我们主持公道。但这次经历让我感到无比的绝望和无助。我恳请广元市纪委领导能够重视我的投诉,深入调查此事,给我一个合理、合法、满意的答复。我期待着能早日揭开真相,让我的合法权益得到应有的保障。
投诉人:杨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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