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国家医保局编制印发美容整形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统一价格项目,规范医疗机构定价行为。
针对临床广泛开展的美容整形项目,立项指南根据服务产出进行统一命名,以“填充注射”为例,此价格项目不仅包括常见的玻尿酸注射,临床新出现的聚乳酸、聚己内酯、羟基磷灰石等新材料填充注射也可按此进行收费。
针对“面部精雕”“韩式焕颜”等相对“抽象”的价格项目,立项指南统一规范名称,如根据技术原理将“光子嫩肤”“超声炮”“热玛吉”,分别映射为皮肤美容治疗光/激光、超声、射频,项目名称更加一目了然、简单易懂。
此外还对一些常见项目进行了细分明确,例如将丰唇这类项目细分为红唇、唇珠、人中、口角等价格项目。
针对大众熟知的“植发”等项目,立项指南在设立项目时细分不同部位,例如分为头发、睫毛等毛发移植类项目,计价上采取“起步加数量”的“出租车式计价方案”,以“次”为基础计价单位,超出基础部分按毛囊单位计价。
外科手术后,很多人被伤口愈合留下的蜈蚣样瘢痕所困扰,为此,立项指南统一新增“减张美容缝合”和“切口美容改型”两个价格项目,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均可根据患者需求提供服务,在核心术式之外就“缝合”进行单独收费。
美容整形领域中一些医疗机构良莠不齐,比较容易造成患者术后效果不理想等问题,再次手术成为很多人的选择。而再次手术对医务人员技术要求更高,需要投入成倍的时间精力。立项指南为充分体现技术价值和劳务付出,针对隆鼻、去眼袋、双眼皮、开眼角等再次手术难度显著提升的价格项目,设立“再次手术”加收项,其他价格项目是否加收由医疗机构自主把握。
此外,立项指南还明确了除皱费、发际调整费、睫毛移植费、酒窝整形费、耳屏整形费、鼻尖整形费、颈部整形费、腋臭切除费、隆乳费等项目,适应美容整形临床收费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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