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
您好!根据您反映的问题,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按照“疏堵结合、因地制宜、便民利民”的原则,一是为破解流动摊贩治理难题、规范座商外摆,助力经济发展,结合我县县域实际,制发《大邑县城区域开展流动摊贩“引摊入市筑巢安家”专项治理工作方案》《规范和服务外摆经营活动工作指引》等系列文件,坚持“疏堵结合、民生为本”原则,开展“引摊入市 筑巢安家”专项治理工作。目前已建成莲兴临时集市、芙蓉石社区集市,共计吸纳约200家流动摊贩入市规范经营;二是强化日常管理,实施“网格化+动态化”管控模式,增加执法力量和巡查频次,对占道经营行为及时发现、及时处置;三是设置“禁止占道经营”指示牌,引导商户自觉遵守规定,提升商户责任意识,保障城市道路畅通;四是施划了共享单车停车位,根据该路段停车需求,督促共享单车企业增加该路段停车位,设立标识牌;五是小区出入口属于物业管理区域,根据《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的权利”,由其组织业主共同商议管理措施;同时根据《成都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在城市建(构)筑物立面、门窗、门柱、桥梁、护栏、电(灯)杆、树木、路面、围挡及其他设施或者户外公共场所悬挂、张贴、刻画、喷涂、散发、设置宣传品、标语。”城市管理工作需统筹兼顾法规要求、居民诉求与城市发展实际等各方因素,我们将结合您的建议加强与物业的沟通,不断优化管理举措。
感谢您对大邑城市管理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下一步,县综合执法局将加大该路段的巡查力度,确保市容秩序良好。
大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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