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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四川手机报

“被打还手即互殴”成历史、宠物伤人可拘留10日,新规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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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5-6-28 1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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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5-6-28 18:18
哈哈哈哈!成本还是太低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5-6-28 18:41
隔靴搔痒,不痒不痛。养犬扰民,影响环境卫生,狗伤人事件时有发生。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5-6-28 19:24
只想弱智的问一下,被打之下还手自卫怎么叫互欧,这些砖家难道不担责,那就让他上前线打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5-6-28 19:32
公序良俗被某些人破坏了,社会影响很恶劣,却无人追责。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5-6-28 19:35
为什么要明天一月一日开始,难道现在开始又被人轮嘛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5-6-28 19:49
最高才十天,哎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5-6-28 21:42
10天太轻了,应该3个月拘留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5-6-28 22:39
这是太有必要了!对那些惯于惹事生非的人是有力的遏制。改变了过去那种“有理三扁担,无理扁担三”糊涂判法。是人性化执法进步!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5-6-29 06:39
事情不分清楚就定性为互殴的,就是扯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5-6-29 06:41
养狗人遛狗随地乱拉屎不管~一不小心就踩到…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5-6-29 07:26
地方政府数次出台了约束养狗系狗绳、戴嘴套的规定,但没什么意义,小区内外还是经常看到主人带着那种大型犬没有任何管束行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5-6-29 09:17
但愿这是真的法律修改,现在养狗咬人,至死至残至伤的太多了,亡羊补牢为时不晚。校园欺凌事件,是对人权人性及法律的践踏,早就应该出台法律法规了。以上事件,还应该加重处罚。古话说的好,顽疾还须猛药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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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6-29 09:40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5-6-29 11:12
感觉处罚还是轻了,不能达到应有的效果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5-6-29 17:48
地方基层组织利用权钱欺压百姓有王法不??????
发表于 2025-6-29 23:26 | 显示全部楼层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25-6-30 16:55
城市人口集中禁止养狗!狂犬病潜伏期可达10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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