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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资讯] 成都师范学院教师在人南电梯公寓贪腐案中被坑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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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5-8-1 21:34 | 显示全部楼层
官员贪污后,对受害群众的赔偿主要通过以下方式进行:

追缴违法所得:根据《刑法》第六十四条规定,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如果贪污所得财物还存在,司法机关会依法予以追缴,然后返还给受害群众。若财物已被犯罪分子挥霍、毁坏等无法返还的,应责令其退赔相应价值。
附带民事诉讼或另行民事诉讼:被害群众可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贪污官员赔偿因其贪污行为所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如果在刑事诉讼中未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也可以在刑事判决生效后另行提起民事诉讼。
 楼主| 发表于 2025-8-2 21:36 | 显示全部楼层
又一份伪造合同 f9a2156018938efafd1c89ed8584f5c.jpg
 楼主| 发表于 2025-8-3 21:12 | 显示全部楼层
又一份伪造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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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5-8-10 19:42 | 显示全部楼层
为了让孙某高价卖房,曹子建不顾学院师生反对,反复做大家工作。在忏悔录中,曹子建曾如此写到:“我彻底出卖学校利益,严重损害群众利益,肉吃了,汤喝了,连骨头渣渣都不留,天理何在!”
 楼主| 发表于 2025-8-11 19:58 | 显示全部楼层
曹子建赔偿成都师范学院教师损失”事件教师经济适用房项目腐败‌:2006年,曹子建与承包商勾结,将房价从2750元/㎡抬高至4000元/㎡,从中收受410万元贿赂,导致教师购房成本大幅增加曹子建的腐败行为导致教师群体利益受损,尤其是经济适用房项目中被抬高的房价直接增加了教师的经济负担611。
‌官方处理结果‌:曹子建已被法律惩处,但搜索结果中‌未明确提及其对教师个人的直接赔偿行为‌。其受贿赃款已依法追缴,但未说明是否专项用于补偿教师损失四川省纪委监委将曹子建案列为高校腐败典型案例,强调其“严重损害群众利益”,但未提及具体赔偿措施



 楼主| 发表于 2025-8-12 20:50 | 显示全部楼层
曹子建与承包商勾结抬高房价的具体操作涉及系统性腐败,主要手法如下:
一、操纵经适房项目价格
‌人为抬高基准价‌
通过干预定价机制,将原定2750元/㎡的教师经适房价格强行提升至4000元/㎡,涨幅达45.5%。这种操作直接导致教职工购房负担加重,而承包商孙某则从中获取超额利润。
‌压制教职工异议‌
面对教师群体对涨价的反对,曹子建动用行政权力"反复做工作",强制平息职工不满情绪,为承包商扫清销售障碍。
 楼主| 发表于 2025-8-17 20:52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四川教育学院教师经济适用房官商勾连坑害教师案求助
2006年,四川教育学院开始实施教师经济适用房项目。某投资公司负责人孙某找到四川教育学院领导曹子建,表示想承接该项目,且许诺给其好处费。曹子建一番操作后,孙某如愿承揽了该项目。在此后近4年的时间里,曹子建先后14次收受孙某所送现金共计人民币410万元。如此高额的好处费,自然夹带着其他利益交换。在该项目具体实施过程中,房屋售价从原来的每平方米2750元涨到4000元,这自然引起了学院上下不小的议论。在好处费的“加持”下,曹子建反复做起了全校教职员工的工作,最终帮助孙某以高价售出房屋。证据材料摘自中国纪检监察报2024年7月24日第七版刊出文章。
四川教育学院人南电梯经济适用房开始定价每平方米2750元,于省市文件相符,也是当时院领导公开讲了的,全院职工也知道。后又换了个开发商,官商勾连,就变成成了每平方米4000元。四川教育学院教职工每家被坑了10万,学院教师约800家,总计被坑约8000万以上。
中国纪检监察报称,在曹子建的帮助下,孙某顺利拿下了这个项目。曹子建为房屋销售也是煞费苦心。曹子建说:“就把房价提起来了,从2750元就涨了1250元变成4000元。当然这一来过后,商人老板孙某肯定赚得不少,特别是我要把这个工作做通,我们在全校上下,反复做工作,帮商人老板孙某把职工这个因素摆平。”
2023年6月,曹子建被开除党籍,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2023年12月,曹子建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十万元。
四川教育学院是成都体量很小、社会影响力低下、待遇极差的高校,教职工工资福利差,社会地位低,业余兼职也没有门道,收入极差。本指望通过此次经济适用房改善待遇,分享改革红利,增加教职工获得感。但却因官商勾连,每家被坑害多交了10万元。这10万元许多教职工是通过银行贷款、亲友借贷完成交纳的,是教职工需要多年节衣缩食才能积攒的,十万年血汗钱,拼命多少年?
现四川教育学院教职工要求讨回被官商勾连坑去的被多收的每方米1250元,计10万元。
 楼主| 发表于 2025-8-19 21:06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对于违纪行为所获得的经济利益,应当收缴或者责令退赔。对于主动上交的违纪所得和经济损失赔偿,应当予以接收,并按照规定收缴或者返还有关单位、个人。
  在违犯党纪案件中,党员因违纪行为获得经济利益的情况比较普遍,有的甚至获得巨额经济利益。为了教育、惩戒党员干部,挽回或者减少损失,对党员因违纪行为所获得的经济利益,应当予以收缴或者责令退赔。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四十条第一款规定,对于违纪行为所获得的经济利益,应当收缴或者责令退赔。《监察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监察机关经调查,对违法取得的财物,依法予以没收、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审查调查人违规违纪违法取得的财物,纪检监察机关可以依规依纪依法予以没收、追缴或者责令退赔,目的是防止违规违纪违法人员在经济上获得不正当利益,挽回国家财产、集体财产和公民合法财产损失。
 楼主| 发表于 2025-8-22 22:23 | 显示全部楼层


成都师范学院反腐惩贪之必要
一、身正为范。成都师范学院领导应垂范师生,彻底反腐惩贪,树立榜样。一个班子如果没有刮骨去毒的勇气,没有立身正、敢蜕变的精神,何以服众,何以率众前行?只会带病前行,直冲深渊。
二、身正为范。成都师范学院教师应以身作则,对胡作非为的物业说不,对侵害自己利益的贪官奋起反击追讨,对伪造自己合同侵犯权益的违法行径追究到底。否则学生会怎么看老师?一帮连自己都保护不了的老师怎么保护学生?怎么教育学生?怎样培养社会主义接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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