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教育学院贪官伪造人民南路电梯公寓经济适用房购房合同
2006年,四川教育学院开始实施教师经济适用房项目。四川省纪委监委《杏坛之殇》第478期2024-04-19 、中国纪检监察报2024-07-24已经公开发布,贪官贪污人民南路电梯公寓经济适用房已经在案。
2006年成都市人民南路电梯公寓经济适用房教师交纳了购房款,教育学院财务处开了收据,现有收据为证。(证据1,四川教育学院财务处盖章收据)。
2006年至2025年7月之今日,四川教育学院、成都师范学院没有和教师签订过购房合同。教师对此表述负法律责任。
四川教育学院老师在成都市不动产中心获得购买四川教育学院人南电梯公寓经济适用房的购房合同复印件。而老师根本没有签订过这个合同。(证据2,人民南路电梯公寓经济适用房购房合同复印件)
教师的要求:
1、查清伪造真相,并通过省级媒体公布,给教院教师和全社会真相。2、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按党纪国法办,判刑判罚。3、四川教育学院和购房教职工签真实合同,并教职工应有一份购房合同原件,真正实行程序合法正义。
|